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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会宁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将曝光县域城市管理中的顽症问题。对暴露的问题,会宁县城管行政执法局将进行整改,并请广大群众主动监督。同时,对于曝光中未拍照的地点,欢迎市民在会宁市管理微信公众号后台发送照片举报。
今天我们来曝光一下沿街的钢结构楼梯。
惠市北路:
长征北路:
长征南路:
原因:
沿街钢结构楼梯出现的主要原因是沿街建筑业主出于利益动机,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他们在装修时没有设计楼梯,或者施工后随意加设,导致原来的楼梯消失了。业主未经许可非法建造。钢楼梯。
伤害:
1、对于使用者来说,沿街钢结构楼梯几乎没有任何安全措施。照明设施缺失。上楼时不小心踩到楼梯后果不堪设想钢结构楼梯设计,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2、对于行人来说,沿街钢结构楼梯一旦倒塌或者撞到行人,就会危及行人的生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3、对于城市来说,沿街钢结构楼梯占用人行道,占用城市公共资源,有碍市容市貌。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必须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予批准。
临时建筑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拆除。
临时建设、临时用地规划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当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一倍以下的罚款:临时建筑工程造价:
(一)未经批准临时施工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超过批准期限不得拆除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甘肃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及两侧、公共场所、设施用地上堆放物资、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清理机动车辆、进行屠宰加工、摆摊摊位。确因施工等特殊需要钢结构楼梯设计,经批准临时堆放材料、临时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必须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清理、拆除。时期。
《甘肃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不改正的,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图文:张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