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豪地T107-0107地块竞拍激烈,华润中海联合体以185.12亿元成功拿下

   日期:2024-12-0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242    
核心提示:举牌近300轮,华润中海联手拿下深圳湾豪地最终,深圳市润投咨询有限公司、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185.12亿元竞得T107-0107地块!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2时整(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经过近300轮招标,华润中海联合拿下深圳湾豪宅地块

12月2日,深圳湾后海CBD,醉牛街宅基地T107-0107正式出售,起拍价126.52亿元!参与本次拍卖的两家房地产公司是招商局和华润+中海联合体。最终,深圳市润投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185.12亿元拿下T107-0107地块!

该地块是深圳9月份公布的拟出让住宅用地之一,招标将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住宅部分为纯商品房。除了住宅楼外钢结构报价单 大公司,这里还将建设商务公寓、商业等。

T107-0107地块位于南山区粤海街道。为二级住宅用地+商业用地+道路用地(允许地上地下连通,除地下通道外,其余空间产权归政府所有)。用地面积38566.56平方米(北侧地块12197.30平方米,南侧地块22456.36平方米)。

根据规划设计要点表,新增建筑面积26.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7.69万平方米、商务公寓7万平方米、商业1万平方米、幼儿园(9个班)2900平方米30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一个。面积1000平方米,还设有便民服务站、社区老人日托中心、托儿机构、物业服务室等。

公告显示,出让土地包括7万平方米商务公寓,其中4万平方米可分割出让,3万平方米只能整体出让。本公告中拟出让的地块,鼓励合理转换用途。所有仅限整体接送的商务公寓均可改建为同区域酒店。竞买人申请签订《转让合同》时应提交书面申请,注明具体目的;本公告拟出让地块如下: 若溢价成交,仅限整体出让的商务公寓不参与溢价分成。

此外钢结构报价单 大公司,在满足建筑限高的前提下,出让用地上需设置片区子地标,高度不低于200米。建筑布局需满足区域天际线梯度控制要求;需要在这片土地上建立第六个立面。景观空间具体应符合《深圳市城市第六立面改善设计导则》的要求。

同时,该地块意向竞买人在申请确认竞买资格时,须提供《“交割发证”承诺书》,承诺提供“交割发证”服务,确保购房者在领取房屋时具备申请办理房产证的必要条件。

从区位来看,该地块位于深圳湾后海总部基地CBD。该地块毗邻2号线登良站,距后海1站路。

东有中铁南方总部大楼、中建科技大厦、喜之郎大厦、钢结构博物馆等;南边是华强方特大厦;北面是中海油大厦。

西过后海滨路就是蔚蓝海岸2-3期。目前该项目挂牌均价约为10.9万元-11.9万元/㎡。

关于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公告

深土公告[2024]32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深圳市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深交所集团总部大厦3楼(下称交易大厦),地块代码的使用权440305005007GB00253以挂牌方式公开转让,公告期间为2024年11月2日至2024年11月21日,挂牌期间为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2日15:00结束,特此公告。

一、包裹基本情况

包裹代码

包裹号码

土地位置

土地

使用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挂牌起拍价(人民币、万元)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土地使用年限(年)

440305005007GB00253

T107-0107

南山区

广东街

二类住宅用地+商业用地+道路用地(允许地上地下连通,除地下通道外,其余空间产权归政府所有)

38566.56(北侧地块12197.30平方米,南侧地块22456.36平方米;其余为道路)

263000

1265200

253040

70

2. 转让条件

(一)本公告出让土地的住宅部分为普通商品房。本公告出让土地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买人。

招标加价具体情况请参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招标须知》(以下简称《招标须知》)。

(二)同一企业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土地的竞买。参加投标的企业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书。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认定同一企业及其控股企业违反投标人关联性要求参与同一宗地块投标的,取消该企业及其控股企业的投标资格。包裹将被取消; ,取消投标资格;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要求参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投标人相关性审核操作指引》。

(三)投标人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在申请时提交说明该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的投资构成、设立时间等的说明材料出价。独立中标项目的,投标人可以依法在深圳市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联合投标人的,只有联合投标各方可以在深圳市共同依法登记设立项目公司。竞买人可通过签订《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

(四)本公告出让土地包括7万平方米商务公寓,其中可单独出让4万平方米,可整体出让3万平方米。本公告中拟出让的地块,鼓励合理转换用途。所有仅限整体接送的商务公寓均可改建为同区域酒店。竞买人申请签订《转让合同》时应提交书面申请,注明具体目的;本公告拟出让地块如下:若溢价成交,仅限整体出让的商务公寓不参与溢价分成。

(五)本公告出让地块内幼儿园产权归政府所有,建成后将无偿移交中标单位。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必须分割地块。

(六)本公告出让土地内连廊产权归政府所有,建成后将无偿移交中标人。该地块需按照规划要求预留与周边用地的廊道接口。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政府进行该区域廊道系统建设,并无偿提供该区域廊道系统所需的立柱、垂直交通设施等。所需空间。同时,中标人须按照规划要求完成本公告出让地块与T107-0008地块、T107-0084地块区域连接的建设。建成后将无偿移交给政府。

(七)本公告出让地块内的市政道路(登良路)已竣工。在满足道路净空和市政管线覆土要求的前提下,登良路上下仅可设置区域廊道和地下通道。具体要求如下。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准。除地下通道外,其余市政道路的产权属于政府。因区域走廊、地下通道建设导致道路部分开挖的,由中标者在施工后恢复。

(八)本公告出让地块内现有轨道2号线出入口2个、消防通道1个。在保证地铁正常运营和安全的情况下,设计和施工(改造)可以与本项目一体化,但必须保证出入口的公共性和可达性。建设(改造)费用由获奖者承担。相关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应按程序报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审查,取得审查意见后,方可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投标人需免费提供铁路设施所需的空间。地块内轨道交通设施(包括地上、地下)占用空间只能用于轨道交通用途,产权归轨道建设项目业主所有。

(九)拟出让本公告地块的投标人在申请确认投标资格时须提供《“交割出证”承诺书》,并承诺向投标人提供“交割出证”服务。确保购房者收到房屋的同时,即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

(十)在满足建筑限高的前提下,本公告出让土地上需设置片区子地标,高度不低于200米。建筑布局必须满足区域天际线坡度控制要求;需要在这片土地上建立第六个立面。观景空间具体应符合《深圳市城市第六立面改善设计导则》的要求。

(十一)本公告土地出让中标人须到现场进行实物勘查。涉及电力管道的,应组织相关施工单位编制涉及输电电缆保护的专项施工方案,报深圳市供电局有限公司审核后方可施工。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落实防护措施,避免地下输电电缆损坏、线路跳闸,造成大面积停电和社会公共事件;涉及其他地下管道的,应当征得相关管道权利人同意,并按照《深圳市地下管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公告出让土地的中标单位必须开展噪声影响专题分析,预留充足的噪声污染防治资金,并按照《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减震降噪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法》并对其减震降噪效果负责。

(十三)本公告拟出让土地涉及2号线轨道安全保护区7973.95平方米,投标人需就本项目设计成果与轨道建设运营单位充分沟通,并申请《建设工程桩基施工申请书》在核发《建设工程桩基础施工申请书》前须征得轨道建设、运营单位书面同意,方可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四)本公告中标土地出让单位须执行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等相关规定。

(十五)根据《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建设登记实施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本公告出让土地的设计应当进行招标并报规划备案和自然资源部。

(十六)本公告出让地块的投标人应当落实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和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报告的相关要求,并采取地质灾害防护等相关措施。

本公告拟出让土地位于景观照明“三同时”控制区内。投标人应按照《深圳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落实景观照明“三同时”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施工。投入使用。

(十七)本公告中拟出让土地的其他土地资源及技术控制指标详见公告附件。

(十八)本公告出让土地的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以出让合同为准。涉及的公共配套设施产权按照有关规定和协议转让。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单位可以单独投标,也可以联合投标(联合投标的,联合投标各方均应具备前述资格)。

四、投标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意向投标人应登录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统一用户中心(#/logi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及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二)申请投标

意向竞买人网上注册后,登录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统一用户中心,进入深圳市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选择意向地块,提交竞买申请。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提交投标申请后,应当按照《投标须知》的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缴纳投标保证金。详情请参阅《投标须知》。

投标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2:00(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申请确认投标资格

投标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登录深圳市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查看并打印《投标申请受理回执》,并向交易大厦提交以下书面材料2024年11月29日18:00前申请确认投标资格:

1.《书面报价》;

2、《购地资金来源承诺书》;

3、《投标人相关性承诺书》;

4、《“交货即出证”承诺书;

5、股东结构关系证明材料;

6、按照《招标须知》和《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投标人相关性审核操作指引》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5. 获胜者的确定方法

挂牌期结束时,若为“一人竞价”,则根据报价及《竞价须知》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若为“多人竞价”,则挂牌期限届满后进入现场竞价流程,按照“价高者胜”的原则确定中标者和成交价格。

现场投标过程中无人投标的,以《书面报价》中出价最高者为中标者。若出现2个或以上相同的最高出价,则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者。

相关流程详见《招标须知》和《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操作指引》。

六、交易及申请签约

中标人须在交易完成后立即签署《交易确认书》,并在签署《交易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辖区管理局申请签订《出让合同》 。竞买人签订《出让合同》时,可以选择一次性或分两次支付土地出让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者所缴纳的保证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投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获奖者无需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并开具退款收据;保证金将作为土地出让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未按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转让合同》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的,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8、缴纳土地出让金

签订《出让合同》后,中标人应持深圳市各区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到深圳市各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管辖管理。到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或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缴费。

竞买人选择一次性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应当自《缴款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土地出让金;竞买人选择分两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应当自《付款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土地出让金。自《缴款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不低于土地出让金50%的比例支付首笔款项。第二次土地出让金及利息应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第二次土地出让价款利息按照《出让合同》签订之日支付。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收取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详情请参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纳及投标保证金退划操作指引》。

未按照有关要求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公司将按照《出让合同》追究违约责任;一年内禁止该企业参与本市国有建设用地招标投标活动。

九、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

竞买人选择一次性支付土地出让金的,须自土地出让金支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以下资料:

(一)经境内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认证的《购买商品房用地资金来源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二)投标人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详见《投标须知》)。

(三)境内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基金审计报告》,具体载明以下内容:

1、土地竞买主体的基本情况,包括控股股东、最终资金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2、承诺并实际核查土地招标单位提交的《申报表》及所附证明材料;

3、全面排查土地竞买主体、控股股东、最终关联方的资金来源,明确土地竞买主体的实际资金来源(如有关联方,最终关联方的资金来源类型)必须予以解释);

4、关于“土地购置资金来源是否为企业股东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是否为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是否为企业借款、预付款”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是否为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借款;是否为投标公司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审计报告附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券期货资格证书等。

上述信息将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收集后2个工作日内移交深圳市地方财政管理局,用于审核土地出让金资金来源。

深圳市地方财政局根据竞买人提供的材料,组织相关监管部门对竞买人购地资金来源进行审核,并于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发收到材料的日期。书面审查结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到评审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中标单位。

竞买人选择分两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须按照上述程序对每期土地出让金的购地资金来源进行审核。

购地资金来源审核不通过的,《出让合同》终止,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收取费用,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一年内禁止企业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招标活动。

10. 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补充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挂牌转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投标须知》、《投标申请书》、《报价单》、《交易确认书》、《转让合同》、《转让函》) 《关于投标人相关性的承诺书》 《关于征地资金来源的承诺书》 《关于《交付时出具证明书》的承诺书》 《征地资金来源承诺书》承诺》、《申报表》、《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操作指引》、《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投标人相关性审核操作指引》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支付及招投标保证金》、《复归操作指引》、《土地资源及技术控制指标清单》等)。本公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发布。挂牌转让文件可在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如需查询本公告的过户手续,可以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提交;其他相关问题请向相关职能部门询问。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咨询热线:(0755)26978813、(0755)26978416。

深圳市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深交所集团总部大厦三楼6号土地业务受理窗口;

咨询热线:(0755)82713074、(0755)88653307;

出让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交易机构:深圳市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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