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
近期土耳其发生的地震给人们的人身安全和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再次引起了大家对地震的关注和思考。在关注这次国外地震的同时钢结构加固图集,小编也大致梳理了我国的地震特点和抗震发展历史。一度。
我国地震带分布及地震特征
我国共有23个地震带,分布在西南、西北、华北、东南沿海、台湾省及邻近海域。地震带示意图如下图1所示。我国地震的主要特点是分布广、活动频率高、烈度高、震源浅。
图1
我国地震设计规范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初期至1966年,我国未发生重大破坏性地震。工程设计主要参考苏联《地震区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自1966年河北邢台、1970年云南炉霍地震以来,我国逐步开展建筑抗震工作。 1974年《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试行)》TJ11-74钢结构加固图集,简称“74抗震规范”,1975年《北京市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天津片区(试行)》分别正式颁布。第一部抗震设计规范和抗震鉴定标准。原始规范文本如下图2所示。
图2
我国抗震设计规范的发展经历了四个主要阶段:
第一阶段:通过对1976年唐山地震的研究和《74抗震规范》的修订,《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TJ11-78于1979年8月1日正式实施,简称《78条抵抗条例》。主要内容有:①适用于7~9度设防,②以基本烈度作为设计烈度(《抗七十四条》中的设计烈度比基本烈度低一级),③加速度引入反应谱计算地震荷载,④对于多层砖墙,提出结构柱等抗震结构措施。
第二阶段:经过10年抗震研究、学习国外抗震经验和《抗震78条》修订,《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于1月1日正式实施, 1990年,简称“89反抵抗条例”。主要修改内容为:①抗震设防区扩大至6度区;②提出小地震作用下结构弹性位移角的限制;③针对不同结构类型分别列出计算点和结构措施等。原始规范文本如下图 3 所示。
图3
第三阶段:2002年1月1日,《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正式实施,简称“01抗震规范”。主要修改为:①地震反应谱扩展至6S,并引入阻尼比的影响;②针对不同建筑重新划分抗震等级;③提高结构抗震措施要求;④抗震设计内容多层、高层建筑增加了隔振和耗能减震设计。
第四阶段:2010年12月1日,《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简称“十大抗震规范”正式实施,大家都熟悉、了解。主要修订内容为:①加强抗震概念设计和结构措施;②新增特定建筑抗震性能设计要求等。本规范为现行规范。原始规范文本如下图 4 所示。
图4
我国抗震鉴定与加固的发展历程
抗震鉴定和加固规范的编制晚于同时期的抗震规范。总体开发流程如下:
1977年12月,《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标准》TJ23-77及配套图集《工业抗震加固参考图集》GC-01和《民用建筑抗震加固参考图集》JGC-02(按《74抗震加固规范》颁布《抗震加固参考图集》(《抗震性能要求规定》)。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95于199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98规范于1999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主要强调综合抗震能力分析以及结构的抗震能力。加固范围增加了6度(同样按照“89抗抗规”抗震性能要求编制)。
《建筑物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于2009年5月19日正式实施,《建筑物抗震鉴定标准》JGJ116-2009于2009年8月1日正式实施。主要内容是:增加了根据后续使用年限和后续使用年限,将建筑物分为A、B、C类制定相应的抗震设防目标;完善重点防御(乙类)建筑鉴定要求。该规范是当前规范。
上述规范性文本如下图5和图6所示。
将于2022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既有建筑鉴定加固通用规范》GB55022-2021,主要提出安全鉴定和抗震鉴定需要同时进行,抗震承载力承载力、抗震措施不得低于原建筑设计要求等。该规范是当前规范。
图5
图6
地震造成建筑物损坏的主要因素
地震时造成建筑物损坏的主要因素有:不规则结构体系(不规则平面和竖向不规则)、薄弱楼板、强梁弱柱、节点损坏、短柱效应、填充墙损坏、相邻建筑物之间的碰撞、小我同事小编已经介绍了各个因素的具体损害形式,这里就不一一举例了。
但在地震识别和加固方面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薄弱层
在对房屋进行抗震鉴定时,应注意房屋结构构件在地震作用下的实际承载力,因安全储备不足而形成的薄弱层(部位),以及在使用过程中是否有改建、加建的情况。在薄弱层(部分)。 ) 转移。
抗震加固设计时应注意统筹考虑,防止局部加固引起的刚度变化造成软弱层转移或产生新的软弱层。特别是采用增加截面的方法加固梁,会造成相邻柱的柱铰。立柱后要注意相邻楼层的实际承载力比。
(2)强柱弱梁
目前房屋的实际损坏多发生在柱端而非梁端。主要原因是梁端钢筋的过度设置以及现浇楼板钢筋对梁端的影响,很容易导致“强梁弱柱”的形成。
在抗震加固设计中,应考虑按“T”形截面计算梁、调制梁支撑幅值、减少支撑配筋、适当增加柱承载力等方法来解决这一问题。
(3)短柱效应
在现有建筑的后续使用过程中,由于现有建筑的一部分加层或翻新,将产生新的短柱。抗震鉴定时,注意原加柱的上下范围,审查抗剪承载力,加厚地震作用下的箍筋。如果承载力不足,需要及时加固。
摘要:现有建筑结构形式多样,不同时代采用不同标准,部分建筑有加建和改建。因此,既有建筑的抗震鉴定和加固不仅仅是对房屋进行简单的检查,还需要统筹兼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参考文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发展历程及最新修订,王亚勇,戴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