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钢筋混凝土施工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
责任单位:勘察设计单位
依据:(强文章)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 191-2008)第3章、第9章、第10章、第13章;
3 基本设计要求
9 一般施工要求(第9.2.1、9.3.2、9.5.1、9.6.6、9.6.7条)
10 水工结构件设计与施工规范
13 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抗震设计(第13.1.2条)
13.1.2 钢筋混凝土构件抗震设计时,应根据建筑物的设计烈度提出相应的抗震计算要求、抗震措施和加固施工要求。结构的抗震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计烈度为6度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四类场地修建的较高耸立结构除外)不需进行截面抗震验算,但应符合本章的抗震措施和钢筋结构要求。
2 设计烈度为6度的四类场地上修建的高层建筑,设计烈度为7度及以上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应进行截面抗震计算。
3、基本强度为8级地区的框架结构,高度不超过12m且形状规则时,可按7级加固。
4、基本烈度在6度以上地区的二级建筑,可按降低该地区基本烈度1度的方式进行抗震设计。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8-2021)
4 种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对混凝土结构的作用及其效果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计算重力荷载、风荷载和地震作用及其影响;
2 当温度变化对结构性能的影响不能忽视时,应计算温度效应和影响;
3、当收缩、徐变对结构性能的影响不能忽视时,应计算混凝土收缩、徐变对结构性能的影响;
4、建设项目需要考虑偶然影响时,应按要求计算偶然影响及其影响;
5 直接承受动载荷和冲击载荷的结构或结构构件,应考虑结构动力效应;
6 预制混凝土构件在生产、运输、吊装和安装过程中应考虑相应的结构动力效应。
4.1.2 混凝土结构的抗震设防目标和抗震措施,宜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抗震设防烈度、场地类别、设计地震分组、工程抗震设防类别和抗震性能要求确定。
4.1.3 采用应力表达式计算混凝土结构构件承载力极限状态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和钢筋的强度值应根据设计条件和构件性能设计目标确定;
2 钢筋的设计应力不应大于钢筋的强度值;
3、混凝土的设计应力不应大于混凝土的强度值。
4.1.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应根据结构性能和构件生产、安装的便利性要求,确定连接结构方式和连接节点设计。
4.1.5 混凝土结构构件之间、非结构构件与结构构件之间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连接构件之间的应力和变形性能要求;
2、非结构构件与结构构件的连接应适应主体结构的变形需要;
3、连接前不应损坏所连接的元件。
4.2 结构体系
4.2.1 混凝土结构体系应满足工程的承载力、刚度和延性性能要求。
4.2.2 混凝土结构体系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宜采用承重混凝土结构构件与砌体结构构件混合的结构体系;
2、建筑结构宜采用双向抗侧力结构体系;
3、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高层建筑不宜采用过渡层结构、加强层结构、错层结构和连体结构。
4.2.3 住宅建筑混凝土楼板应满足楼板竖向振动舒适性要求;混凝土结构高层建筑应满足10年重现期水平风荷载的振动舒适性要求。
4.3 结构分析
4.3.1 分析混凝土结构在正常使用阶段和施工阶段的影响时,应采用与工程实际相符的结构分析模型。
4.3.2 结构分析模型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定结构分析模型所用的结构和构件的几何尺寸、结构材料的性能指标、计算参数、边界条件和计算图;
2. 应确定对结构、其组合、初始状态等可能产生的影响;
3、采用近似假设和简化模型时,应有理论、实验基础和工程实践经验。
4.3.3 结构计算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1满足机械平衡条件;
2 满足主要变形协调条件;
3、采用合理的钢筋与混凝土的本构关系或构件的应力-变形关系;
4、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应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4.3.4 采用静力弹塑性分析方法或动力弹塑性分析方法进行混凝土结构结构分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结构及构件尺寸、材料性能、边界条件、初始应力状态、配筋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材料的性能指标应根据结构性能目标要求,取强度标准值和实测值;
3、分析结果用于承载力设计时,应根据不确定性对结构阻力进行调整。
4.3.5 混凝土结构应进行整体结构稳定性分析计算和抗倾覆验算,并应满足工程要求的安全要求。
4.3.6 大跨度、长悬臂混凝土结构或结构构件,当抗震设防烈度不小于7度(0.15g)时,应进行竖向地震作用计算分析。
4.4 组件设计
4.4.1 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应根据受力情况按正截面、倾斜截面、扭曲截面、冲孔和局部受压进行计算。对于承受动力循环的混凝土结构或构件,还应计算构件的疲劳度。承载能力验证。
4.4.2 正截面承载力计算应采用符合工程要求的混凝土应力应变本构关系,并应满足变形协调和静力平衡条件。简化正截面承载力计算时,应满足下列假设:
1 截面应变保持平坦;
2 不考虑混凝土的拉力作用;
3、应确定混凝土的应力应变本构关系;
4、纵向受拉钢筋极限拉应变取0.01;
5 纵向钢筋的应力是钢筋应变与其弹性模量的乘积,钢筋应力不应超过钢筋抗压、抗拉强度的设计值;对于轴心受压构件,钢筋的抗压强度设计值不应超过400N/mm2;
6 纵向预应力筋的应力为预应力筋应变与其弹性模量的乘积,预应力筋应力不应大于其抗拉强度设计值。
4.4.3 对大体积或截面形状复杂的混凝土结构构件进行受力分析和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和钢筋的强度值及校核应符合本规范第4.1.3条的规定;
2 配筋量宜根据主拉应力设计值合力在配筋方向上的投影确定,钢筋布置宜根据主拉应力分布确定,并应满足相应的结构要求。
4.4.4 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最小截面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矩形截面框架梁的截面宽度不应小于200mm;
2 矩形截面框架柱的边长不宜小于300mm,圆形截面的柱直径不宜小于350mm;
3、高层建筑剪力墙截面厚度不宜小于160mm,多层建筑剪力墙截面厚度不宜小于140mm;
4 现浇钢筋混凝土实心楼板厚度不应小于80mm,现浇空心楼板顶、底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
5 预制钢筋混凝土实心叠合楼板的预制底板和后浇混凝土厚度不应小于50mm。
4.4.5 混凝土结构中的普通钢筋和预应力钢筋应采取可靠的锚固措施。普通钢筋的锚固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应根据钢筋直径、钢筋与混凝土的抗拉强度、钢筋形状、钢筋锚端形式、结构或结构构件的抗震等级;
2、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200mm;
3、对于受压钢筋,当充分发挥其抗压强度并需要锚固时,其锚固长度不应小于受拉钢筋锚固长度的70%。
4.4.6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应力普通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表4.4.6的规定值,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采用强度等级C60以上混凝土时,受压构件所有纵向普通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应在表中规定值的基础上增加0.10%;
2、悬臂板、柱支撑板以外的板受弯构件,当纵向受拉钢筋采用强度等级为500MPa的钢筋时水工钢结构设计,最小配筋率宜采用0.15%和0.45f/fy中的较大值。 。 ;
3、水平放置在基础上的钢筋混凝土板,受拉普通钢筋的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0.15%。
4.4.7 混凝土房屋建筑结构中剪力墙的最小配筋率及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剪力墙纵横分布钢筋的配筋率,一、二、三级地震不宜小于0.25%,四级不宜小于0.20%。
2 高层建筑框架剪力墙结构、板柱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中,剪力墙纵、横向分布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25%,并宜至少两倍。成排排列时,每排分布的钢筋之间应设置拉杆。拉杆直径不宜小于6mm,间距不宜大于600mm。
3、房屋高度不超过10m且不超过三层的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剪力墙内分布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应允许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0.15 %。
四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房屋建筑中,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水平、垂直分布钢筋的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0.30%,钢筋间距不宜大于不小于200mm,钢筋直径不宜小于8mm。
4.4.8 房屋建筑混凝土框架梁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梁端截面混凝土受压区高度与有效高度之比,考虑受压钢筋的作用,第一级不宜大于0.25,不宜大于0.35对于第二级和第三级。
2 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表4.4.8-1的规定。
3、梁端截面底部与顶部纵筋截面面积之比,除经计算确定外,一级不应小于0.5,且不应小于二、三年级为0.3。
4 加密区长度、梁端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应符合表4.4.8-2的规定;对于一级、二级抗震框架梁,当箍筋直径大于12mm且肢数不小于4肢且肢间距不大于150mm时,其最大间距箍筋密度区应允许放宽至不大于150mm。
4.4.9 混凝土柱纵向钢筋、箍筋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柱内所有纵向普通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表4.4.9-1的规定,柱截面每侧纵向普通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0.20% ;当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60及以上时,宜按表规定值采用,增加0.10%;采用400MPa级纵向应力钢筋时,应按表规定值采用,增加0.05%。
2柱箍筋应在规定范围内密集,密集区域箍筋间距和直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密度区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宜按表4.4.9-2采用。
2) 当主框架柱箍筋直径大于12mm且箍筋腿间距不大于150mm,且次框架柱箍筋直径不小于10mm且腿间距不大于150mm时200mm,加密区域除柱根外箍筋的最大间距允许为150mm;当三级、四级框架柱截面尺寸不大于400mm时,箍筋最小直径宜为6mm。
3) 对于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子,箍筋应在整个高度上密布,箍筋间距不宜大于100mm。
4.4.10 混凝土转换梁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转换梁上下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率,特一级、一级、二级分别不应小于0.60%、0.50%、0.40%,且不应小于0.30其他情况下%。
2、梁截面距柱边1.5倍高度范围内的梁箍筋应密集。密集区箍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间距不宜大于100mm。密实区箍筋最小面积配筋率,特一级、一级、二级分别不小于1.3f/fw、1.2f/fw、1.1f/fw,且不小于0.9f /fw 在其他情况下。
3、偏心张拉转换梁支撑的上部纵向钢筋至少应有50%贯穿梁的全长,所有下部纵向钢筋应笔直穿入柱内;梁腹板高度宜配置间距不大于200mm,直径不小于16mm。肌肉。
4.4.11 混凝土转换柱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转换柱的箍筋宜采用复合螺旋箍或tic形复合箍,并宜沿柱安装。
全高密实时,箍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箍筋间距不宜大于100mm与纵筋直径6倍中较小者;
2、转换柱的箍筋特征值应在普通框架柱所需值的基础上增加0.02,箍筋体积比不应小于1.50%。
4.4.12 有加强层的高层建筑的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强层及其相邻层的框架柱、核心筒剪力墙的抗震等级宜提高一级。如果已经是特殊级别,就不应该允许再提升;
2、加强层及其相邻层的框架柱,箍筋宜在整个柱截面上密集布置,轴压比限值应较其他层框架柱值减少0.05;
3、加强层及其相邻层的核心剪力墙宜设置约束边缘构件。 4.4.13 建筑错层结构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错层框架柱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箍筋应在整个柱截面上密集布置;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如果已经是特殊等级,则不应增加。
2、错层面外应力剪力墙应适当提高承载力。剪力墙截面厚度不宜小于25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水平和垂直分布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0.50%。
4.4.14 房屋建筑连接件及连接件连接的结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规定:
1、连接件及其上下层高度范围内的连接件及与连接件连接的结构件的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一级应提升至特殊一级。如果已经是特级了,就不应该允许再提升了。 ;
2、对于连接件连接的框架柱,在连接件及上下层的高度范围内,箍筋宜在整个柱截面上密集布置水工钢结构设计,轴压比限值应由其他楼层框架柱的价值;
3、连接件连接的剪力墙应在连接件及其上下层高度范围内设置约束边缘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