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遭遇财务危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为了保护债权人和其他相关主体的利益,企业可以向法院申请进入破产程序。破产程序主要包括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应当优先发挥破产和解、破产重整等破产预防制度对债务人的救助和再生功能。只有在确实无法挽回局面的情况下,才应采取最终破产清算。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宝山法院)妥善办理了一起涉及执行并转入破产程序的案件。某钢结构公司涉及90余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至破产”程序。通过多方协调,不仅成功使公司重整“复活”,而且大大提高了破产债权人的清偿率,对于解决执行疑难案件、保护公司有很大帮助。对于维护各方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具有参考意义。
上海某钢结构工程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轻钢结构、彩钢围护系统一体化设计与施工的民营企业之一。公司产品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并多次荣获奖项,得到了各界用户的认可和好评。
但时过境迁,从2014年开始,该公司开始陷入巨额亏损的漩涡,逐渐无法维持运营,成为僵尸公司。随之而来的是各类债务到期无法偿还,债权人纷纷对公司提起诉讼或仲裁,进入执行阶段。截至2017年底,公司仅在宝山法院未执行的执行案件就多达94件,执行金额高达6700万元。
如此大量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了妥善执行,避免更大范围激化矛盾,宝山法院执行人员多次前往公司,通过与公司沟通,最终明确了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法定代表人并获取财务信息。经核实,该公司已资不抵债,案件开始转入破产程序。
2017年9月,宝山法院裁定受理钢结构工程公司破产清算申请。经查,该公司主要资产为工业地产,合理市值约为4664万元。包括公司可收回债权在内,可供清偿的资金约为5690万元。不过,该公司破产债权总额约为1亿元,其中财产担保债权2400万元,员工债权266万元,税务及社保债权216万元,普通债权7189万元。
据法院测算,如果公司拥有的工业地产以拍卖方式处置,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交易税后,公司仅有668万元用于偿还普通债权。该比率低于10%。
2018年7月、2019年5月,宝山法院分别召开了第一次、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提出了公司工业地产通过拍卖变现的财产处置方案。但由于预期破产债务偿还率较低,均未获得债权人会议批准。
清偿率低不仅意味着债权人会议表决难以通过、破产案件程序无法顺利推进,而且清偿率低不利于债权人利益的实现和保护,还可能引发破产案件的审理。各种不稳定因素。
负责破产案件的法官毛小青多次与债权人代表进行沟通,以更好地解决偿还率低的问题。沟通中发现,债权人的普遍意见是引入投资者,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宝山钢结构,以提高偿债率。
合议组经过审议,认为重组的想法可行,并获悉其他公司有意收购该公司。
2021年7月,宝山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程序转破产重整程序的申请。同时,管理人依法向社会公开发布《意向招募投资者公告》,法院也积极配合管理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招募重组投资者。经过全面招募和市场化考察比对,上海某云计算公司成为某钢结构公司破产重整投资者,对该钢结构公司进行了“股权收购式”重组。
随后,云计算公司作为投资人向法院提交了《重组意向书》。云计算公司拟投资数千万元偿还债务资金,收购钢结构公司100%股权。
“与此前的破产拍卖方案相比,由于无需缴纳高达1445万元的房产交易税(含拍卖佣金),扣除担保债权等其他债权后,这笔资金可用于清偿普通债权。”预计债权额将达到2049万元宝山钢结构,清偿率可达28%以上,而且,与漫长的拍卖过程相比,债权人的付款时间也早得多,极大地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毛小青解释道。
2021年9月,宝山法院组织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全体债权人群体和投资人群体分别以100%和90%以上的高比例投票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随后,宝山法院裁定批准钢结构公司《破产重整计划》,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裁定作出后一周内,云计算公司按照重整计划履行了100%的出资义务。首次理赔后,财产担保债权、雇员债权、税务和社保债权的偿还率已达到100%;预计普通债权偿付率可达28.2%,债务资金正在正常分配(因当时尚有3笔普通债权),在待确认过程中,管理人已对相同的顺序和相同的比例)。
通过破产重整,钢结构公司法人主体依然存在,云计算公司独立经营钢结构公司,自负盈亏。据了解,云计算公司拟在钢结构公司投资新建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数据、工业互联网),属于国家鼓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符合方向宝山区科技产业转型升级。项目预计2023年投产,全面达产后,产值将达到4.2亿元,年纳税1900万元。
法官陈述
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立法目的不仅是为了公平保护债权人的还款利益,也是为了给债务人自救、重生的机会,也有利于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运行。
在法院的积极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充分参与下,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有重整理由和重整能力的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清理,为摆脱财务困境,尽可能盘活和优化资源,将利益相关者在重组中的损失降到最低。
本案中,通过破产重整将债务清偿与企业救助相结合,不仅提高了普通债权人的偿付比例、缩短了回款时间,而且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包括债权人、债务企业在内的众多重整利益相关者。效益,对企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就业岗位、创造良好营商环境的社会责任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外,原来的钢结构公司转型为智慧大数据公司,完成从传统基建行业到更未来的“新基建”领域的跨越式发展,助力宝山区打造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并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通讯员:胡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