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溶灯条(窗户)
定义:GB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2.1.18 定义:由在120℃至150℃时能自行熔化而不产生液滴的材料制成,设置在建筑物的上部。建筑空间排除火灾隐患的排烟、供热设施。
GB51251-2017《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4.4.17定义:除洁净厂房外,凡设有机械排烟系统的楼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m²用于制鞋、服装、玩具、塑料、木材加工和储存丙级工业建筑可采用熔断式采光条(窗)代替固定窗,其面积应符合下列要求:
1、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钢结构屋面或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面板的建筑,其建筑面积不应小于建筑面积的10%;
2、其他建筑配套不应低于建筑面积的5%;
注:熔断灯条(窗)的有效面积应按其实际面积计算。
因此,一般应用场所有:大中型工厂、人员密集场所(如市场、商场、写字楼、公寓、展览中心、车站、体育场馆等)易燃品车间、易燃品仓库、物流仓库、 ETC。
发生火灾时,使用易熔照明带的工厂等建筑物的屋顶基本上都比较高。火灾一般不会很快烧到屋顶,但火灾发生时,温度会迅速升高钢结构屋面采光带钢结构屋面采光带,并产生大量烟雾,所以当温度低于150℃时,易熔照明条会迅速熔化,发挥其散热、排烟功能。如果消防人员及时赶到,还可以利用外力将易熔照明条砸碎,这将有助于消防人员快速灭火,扑灭火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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