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吧:混通规对错层结构要求及抗震等级提高的探讨

   日期:2024-10-1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327    
核心提示:错层结构的要求,楼梯柱与半层处休息平台连接,另一边楼层梁连接,算不算错层柱,是否需要抗震等级提高,以及其他通用规范构造要求?1错层处框架柱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箍筋应全柱段加密配置;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采用,已经为特一级时应允许不再提高。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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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土木工程工程师根据总工程师黄晓坤在狗力科技举办的“PKPM结构软件新版本发布大会暨通用规范执行与应用问答”上的发言编写的学习笔记。学习能力有限。如有任何错误或遗漏,请随时与我们联系。请纠正我。

错层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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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8-2021》(以下简称《混规》)4.4.13要求采用错层结构。楼梯柱与半层休息平台相连,另一侧楼梁相连。这是否被认为是错误的?层柱是否需要具有更高的抗震等级和其他一般规范施工要求?

关于《混凝土规范》中交错结构框架柱的升级,在原《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JGJ 3-2010》(以下简称《混凝土高规》)中进行了规定,现在《具体规定》提出,是否需要实行多层,是否需要实行单板局部减板,框架柱抗震等级提高后,剪压比不好计算,导致局部框架柱的截面增加较大,如正常柱为600mm或700mm钢结构框架抗震等级,但由于错误的楼层处的柱需要增加至1000mm才能满足剪压比计算。

《混合交通规定》 4.4.13 建筑错层结构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错层框架柱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箍筋应在整个柱截面上密集布置;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如果已经是特殊等级钢结构框架抗震等级,就不允许再增加。 2、错层面外应力剪力墙应适当提高承载力。剪力墙截面厚度不宜小于25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水平和垂直分布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0.50%。

1、本条主要依据《混凝土高规》JGJ 3第10.4.4条(强制性,对框架柱的要求,但取消了截面高度不应小于600mm的要求。)觉得这条规定不妥)和第10.4.6条(非强制性,剪力墙的要求现在是强力钢筋)规定进行了修改。

2、本条规定虽摘自《混凝土高层规定》,但纳入《混凝土高层规定》后,不仅限于高层建筑,在多层建筑中也必须执行。

3、是否放错了是老问题了,需要具体判断。例如,如果只有一层楼高差,一般不认为是错层。如果交错后有短柱,肯定会被认为是交错楼。

4、只要判断为错位,就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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