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防火措施:从电梯井到电气线路,全方位保障建筑安全

   日期:2024-10-1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367    
核心提示:7588—2003)给出了应符合相关建筑物防火规范的笼统要求,但相关的建筑防火规范并未明确逃生门、检修门、检修活板门的耐火极限要求。(4)消防电梯的供电等级应与所在建筑的供电等级相同。如对设在室外的观光电梯,其电梯井只需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可不做耐火极限要求,但电梯层门应符合相关防火要求。

电梯防火对于建筑防火具有重要意义。电梯消防可重点从电梯井道消防、电梯机房消防、电梯轿厢消防、电气线路及联动控制消防等方面采取措施。

1、电梯井道防火

电梯井道是电梯火灾蔓延的最重要通道。做好电梯井道防火措施是防止电梯火灾蔓延的关键。电梯井道的防火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梯井道宜独立设置。井道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除电梯专用线路外,不得沿电梯井道敷设其他线路。

(2)电梯井道的井壁除电梯门、安全逃生门、通风孔、检查门、检查活板门以及火灾时瓦斯、排烟孔外,不应设置其他开口。

(三)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电梯井道墙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三级建筑电梯井道墙的耐火极限不小于2小时耐火等级不低于1.5小时,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电梯井道墙体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不到0.5小时。消防电梯井壁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2小时。

(4)《建筑消防设计规范》(GB50016-2014)不允许消防电梯与普通电梯共用同一电梯井道。要求消防电梯井道与相邻普通电梯井道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断。墙壁、隔断上开门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26465-2011)允许消防电梯与普通电梯位于同一井道内。要求多层楼梯间设有消防电梯和普通电梯,以满足消防电梯井道的耐火要求及其耐火等级。普通电梯的电气设备与前室门、机房一致,符合消防电梯的防火要求。

(5)电梯层门不应采用栅栏门,而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电梯层门耐火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方法》(GB/T 27903-2011)规定的耐火完整性产品。 )及有隔热要求且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门。

(6)安全逃生门、检修门、活板门应具有与层门相同的机械强度,其耐火性能应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程》( GB 7588-2003)防火规范有一般要求,但相关建筑防火规范没有规定逃生门、检修门、检修活板门的耐火极限要求。从确保安全和防止火灾蔓延的角度考虑,建议位于前室的普通电梯井道和消防电梯井道的安全逃生门、检修门、检修活板门的耐火极限不宜超过不小于1h(相当于乙级防火门),与建筑物直接相连的消防电梯井道的安全逃生门、维修活板门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5h(相当于甲级防火门)门)。

钢结构防火等级划分标准_钢结构一级防火要求_钢结构防火等级及用量和厚度

(7)火灾时的瓦斯、排烟口及排烟口应直通室外。如果通风口与室内相连,则应在通风口上安装防火阀。

(8)消防电梯井道底部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容量不宜小于2m2,排水泵排水量不小于10L/s。

2、电梯机房防火

机房是电梯动力机构所在的空间。不得用于电梯以外的用途,不得配备电梯用以外的线槽、电缆或装置。电梯机房的耐火极限一般不应低于电梯井道的耐火极限。当电梯机房位于建筑物屋顶且机房不与火灾危险区域相连时,不要求机房的耐火极限。

消防电梯机房应与其他电梯机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隔开。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电梯轿厢的防火

电梯轿厢的地板、墙板、顶板不得采用易燃或者可能产生有害或者大量气体、烟雾造成危险的材料。消防电梯轿厢应采用不燃材料制成,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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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配套消防设施

(1)消防电梯应设有消防电梯前室或与疏散楼梯共用前室。前室应设置室内消火栓,门口应设置阻水设施。

(2)直通建筑物附属车库的电梯,应当在车库内设置电梯候车厅。候车厅与车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分隔。

(三)公共建筑的客货电梯宜安装在电梯候车厅,不宜直接安装在营业厅、展览馆、多功能厅等场所。电梯厅应采用不燃材料。电梯厅的维护结构无耐火极限要求,厅内不应放置可燃材料。

5、电气线路及联动控制

电梯的供配电应根据建筑物使用的性质、类别、重要性确定。

(一)国家级礼堂、国家宾馆、国家级国际会议中心、国家级政府办公楼、一二级宾馆、一级高层建筑应使用一级负荷电源。

钢结构防火等级及用量和厚度_钢结构防火等级划分标准_钢结构一级防火要求

(二)省部级办公楼、电视台、广播电台、大中型商场、超市、银行、金融中心、证券交易中心、三级宾馆、高层教学楼、二级以上医院县级、二级高层建筑宜采用二次荷载。供电。

(3)其他民用建筑的电梯可采用三级负载电源。

(4)消防电梯的供电等级应与其所在建筑物的供电等级相同。

(5)消防电梯的配电线路末级配电箱应设有自动切换装置。具有一、二次负载供电的普通电梯只需能够在两条配电线路之间进行切换即可。这种切换可以在主配电柜上进行,也可以在中间配电柜上进行,也可以在最后一级配电柜上进行。

(6)普通电缆可用作普通电梯的供电电缆。消防电梯供电电缆可参照《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要求,选用矿物绝缘电缆、耐火电缆、阻燃电缆等除矿物绝缘电缆外,其他电缆均应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消防电梯的电源应采用独立的供电电路,不应与其他设备共用电路。

(7)消防电梯的动力、控制电缆、电线及控制面板应采取防水​​措施。带层门的消防电梯井道墙1m以内的电气设备应能防滴水、喷水,或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X3;消防电梯井道距地面1m以内的电气设备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X3、IP67。

(8)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物内的电梯应具有火灾时自动紧急迫降功能。消防电梯应在消防员入口层消防电梯井道外设置消防转换开关。消防开关启动后,电梯应立即返回消防员入口层。电梯只响应轿厢内的指令信号,不响应层站外的召唤信号。门自动开关功能消失,进入点动运行状态。

6. 适应性强的防火措施

虽然电梯井道和电梯层门应满足相关的消防要求,但在实际项目中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值得考虑。例如,对于位于室外的观光电梯,电梯井道只需采用不燃材料,不需要有防火要求钢结构一级防火要求,但电梯层门应符合相关防火要求。对于与室内房间相连的电梯井道,如果相连区域的防火分区叠加面积不超过规范的规定,电梯井道和电梯层门可以不符合防火要求。对于不直接与建筑物附属车库相连的普通电梯,当层门不能满足消防要求时,可以每层设置候车厅。候车大厅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h。门应永久安装。打开B级防火门。

自2015年5月1日起钢结构一级防火要求,建筑内使用的所有电梯层门必须满足1小时的耐火极限要求,因此设计和施工时必须选择有层门耐火检测报告的电梯层门。防火等级不低于EI60。

七、电梯消防常见问题

电梯消防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电梯层门未采用经耐火试验合格的防火层门。

(二)电梯安全逃生门、检修门、检修活板门的耐火极限不符合要求的。

(3)与房间相通的电梯井道通风口无防火阀。

(4)普通电梯不具备联动紧急层站设计。

(5)普通电梯的电源与消防电梯的电源电路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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