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标截面板件宽厚比应力修正概念解读及相关规范解析

   日期:2024-09-1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344    
核心提示:“钢标”引入了截面板件宽厚比应力修正的概念,好像看懵掉的人不少,今天来扯扯。而本来采用S5级截面的结构,按“钢标”抗震性能化设计,地震作用就用得较大,从抗震设计原理而言已无必要再作受力方面的要求。

《钢铁标准》中引入了截面板材宽厚比应力校正的概念,好像很多人都对它感到困惑,今天就来聊一聊。

1.第3.5.1条注5:按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第9.2.14条第2款的规定进行设计时,S5级截面宽厚比经εσ校正后小于S4级截面宽厚比时,可按丙级截面处理。

虽然我相信你们都认识里面的每一个字,但是你们能理解“标准”这个词的字面意思吗?它背后的原理是什么?

下面我们先来看钢结构板材的弹性稳定计算公式,按照S4级截面的定义可以这样理解:S4级截面的宽厚比极限是指当截面边缘纤维达到屈服强度时,板材刚好发生局部屈曲。因此,临界宽厚比(宽厚比极限)与屈服强度的平方根成反比,表3.5.1中的S4级截面宽厚比极限就是利用屈服强度按照此公式得到的结果。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实际结构截面边缘应力在任何工况下都达不到屈服强度(可以简单理解为应力比小于1.0),那么截面弹性屈曲临界宽厚比就不再是表3.5.1中基于屈服强度的数值,而应该是截面实际最大应力通过稳定性公式计算的结果吧?那么根据上面的稳定性公式,实际最大应力的临界宽厚比(宽厚比限值)是不是要用表3.5.1中的限值乘以应力修正系数(屈服强度与最大应力之比的平方根)来修正呢?

那么,是否可以按照表3.5.1中的极限,将S5级截面当做S4处理呢?例如,设某Q235纯弯曲构件,腹板宽厚比为150(介于S4级极限124与S5级极限250之间),应力比(最大应力与屈服强度之比)为0.49,对于它来说,S4级截面的宽厚比极限变为124/0.7(即√0.49)=177。该梁的腹板宽厚比为150,不超过177,在所有工况下,其腹板都不会发生弹性屈曲,其实是满足S4级截面要求的(当然你也可以按照稳定性公式的稳定应力来判断)。

因此不难看出,表3.5.1注5中的这句话其实更准确的表述应该是:“如果按表3.5.1属于S5级截面的板的宽厚比小于表3.5.1中按εσ修正后的S4级板的宽厚比限值,则可视为C级截面。”另外,应力修正后的S5级截面是否可以视为S4级(理论上相当于C级截面)也应该在这里明确,因为这涉及到第17章抗震性能化设计的具体要求(本文后续部分将对此进行讨论)。理论上,既然将S5级截面宽厚比应力修正后视为S4级的做法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中适用于钢结构厂房,那么在其他钢结构抗震中也应该可行。

此外,该条款规定:“表3.5.1中压弯构件腹板宽厚比限值与其受力状态有关,除塑性耗能区和S5级截面外,其值可考虑用εσ进行修正”。这种表述其实不够准确,更容易产生误导。不难看出,本文所讨论的宽厚比修正关系是基于弹性稳定情况,即只有部分S5级截面在特定条件下可作为C级(S4级)截面,而S1~S3级截面涉及弹塑性稳定问题,不适用,规范最好能明确表述。另外,这里单独表述“压弯构件”也不合适,它是否也包括纯弯构件?

这里还有两个问题需要讨论:第一,规范没有规定应力修正的最大应力是设计值还是标准值;第二,规范没有规定什么工况组合下的最大应力,地震工况?非地震工况?还是所有工况?您认为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

2. 还有一条类似的条款7.3.2,是关于轴心受压构件板宽厚比限值的修正,这是什么意思呢?

基于以上讨论的概念,第7.3.2条中关于轴心受压构件板宽厚比限值的修改是容易理解的。

受压构件控制应力的极限状态不是截面边缘屈服,而是整体失稳,因此第7.3.1条给出的板宽厚比极限值是按照等稳定原则确定的(可见7.3.1中的公式是与长细比挂钩的,是根据板的局部失稳和构件的整体失稳同时发生而得出的),因此这里的修正系数就变成了稳定承载力与轴力之比的平方根。

3.其实第17.3.1条也有宽厚比修正的概念:

按照该条款规定,“由于地震作用的不确定性,宽厚比为S5的构件延性较差,因此其使用范围受到一定限制”。但实际上,第17.3.1条前半部分已经将S5级截面的适用范围限定在了50m以下、设防烈度为7度的多层低层钢结构。但后半句明显不妥。比如,如果设计为门式刚架结构,则应适当采用S5级截面,而《钢标准》的抗震性能化设计也与门式刚架相兼容。但现在按照这个要求,应力比必须控制得很小,这显然是没有必要的,而且也没有理论依据和支撑,显得格格不入。原采用S5级别截面的结构,按照《钢标准》抗震性能化设计,地震作用较大,且从抗震设计原则角度,没必要作出受力要求。

另外,根据上文,按照3.5.1注5的意思,如果S5级截面经过应力校正后可以看作S4级钢结构设计原理答案,那么《钢标准》的要求其实就变成了凡是抗震设计的钢结构都要满足S4级截面的要求。乱七八糟钢结构设计原理答案,都乱了,我猜你也糊涂了,《钢标准》不如按照下面两种方式之一来处理:

1)按照《钢结构标准》第17.3.1条目前定义的S5级截面适用范围,部分结构如低层建筑以外的结构,对于S5级宽厚比,经过应力校正后需满足S4级要求。同时,第3.5.1条明确规定只有S5级截面经过应力校正后才可视为丙级截面,但在《钢结构标准》第17章抗震性能化设计中并不视为S4级截面(此为折衷方案,逻辑上有些粗糙,但根据《钢结构标准》目前的情况也只能这样理解)。

2)更严格地限制S5级截面的适用范围,比如仅适用于7度以下的低层及低多层钢结构。同时允许S5级截面在应力校正后按S4级处理,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中钢结构厂房宽厚比校正同等处理(似乎是最合乎逻辑、最明确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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