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湾镇召开六小村棚改项目安置房地块非住宅拆除动员会

   日期:2024-09-1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730    
核心提示:会上,副镇长杨彬安排部署安置房地块非住宅提前搬迁工作计划,并要求相关服务机构全面了解政策,准确理解政策,发挥专业精神,为棚改工作做好相关服务。《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村、立禅庵、唐小庄、施园、宽街及南许场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非住宅地上物搬迁补偿方案》

今天上午,张家湾镇召开刘小村安置房项目非住宅安置地拆迁工作动员会,会议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范良良主持。

会上,副镇长杨斌对前期非住宅安置点搬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相关服务机构充分领会政策、准确理解政策,发挥专业素养,为棚户区改造工作做好相关服务。

建邦通惠公司负责人强调服务公司工作纪律,并宣读了《六小村项目服务机构考核管理办法》。

镇纪委书记张新刚公布了安置房地块非住宅拆迁的纪律要求,要求做到“五公开、十严禁止”。

张家湾镇党委书记聂玉泉在会上表示:

统一思想认识形势确保打赢六小村棚户区改造首战

6月21日北京钢结构拆除公司,张家湾镇召开了刘小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地无户搬迁启动动员会。在镇党委、政府的统筹协调和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前期的入户工作进展十分顺利,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全部入户工作,为下一步的拆迁签约打下了非常好的基础。拆迁签约动员会的召开,标志着刘小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地无户搬迁签约工作正式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

认真履行职责 齐心协力 确保拆除合同顺利完成

非住宅建筑拆迁签约时间非常紧,节奏非常快,我们将利用接下来的10天左右时间完成拆迁签约工作,这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非常高的标准。希望大家按照下一步职责分工和时间安排,理清工作思路,各司其职,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主动出击、团结一心、打好总体战。镇、村、拆迁单位、管理公司、服务机构人员牢固团结,畅通沟通机制,开展密切配合。镇机构干部、村两委成员、各类服务机构、管理公司要主动配合,及时反映问题,不能私自做主、私自承诺北京钢结构拆除公司,更不能敷衍了事、错失良机。要确保工作指挥有力、配合顺畅,全力推动拆除签约100%。

近日,张家湾镇刘小村移民安置项目指挥中心和石园村、唐小庄村、宽街村等村委会均张贴了如下公告。

《致张家湾镇刘小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地非居民的一封信》

8月29日,所有楼宇必须完成交接任务!

专用设备、商业建筑材料搬迁补助及牲畜搬迁补助标准

特种设备及商用建筑材料拆除补贴

1、砂、石、煤,补助标准:50元/平方米

2、钢材等,补贴标准:10元/吨·公里

3、土方补助标准:50元/平方米

牲畜迁建补贴标准

1、鸽子:30(5)元/只

2、羊、猪、狗:150元/只

3、肉牛、驴:300元/头

4、奶牛:500元/头

5、兔子:8元/只

6、鸭子、鹤、孔雀:10元/只

7、小鸡:2元/只

8、鸡:8元/只

9、普通鱼类:8200元/亩

10、金鱼、观赏鱼:12500元/亩

11、锦鲤:1.6万元/亩

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李昌庵、唐小庄、石园、宽街、南徐场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非住宅建筑拆迁补偿计划

房屋建筑面积认定与补偿的法定程序:

已经取得集体土地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集体土地房产证的房屋,其建筑面积以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书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该类房屋的补偿费用包括房屋价值补偿费以及按照核定的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0元的补贴。

房屋价值补偿费是指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评估标准给予的补偿费,减去评估时应缴纳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部分补偿

钢结构建筑:1400-1680元/平方米

砖混、砖木结构建筑:1260-2100元/平方米

大田现行补偿标准:3.5万元/亩

迁墓费:8000元/墓(单墓),每增加一个墓,另加8000元。

早期搬迁奖励标准:每亩最高1.5万元。

以上公告已张贴,请您到公告现场仔细查看情况,如无异议,请尽快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同舟君诚意推荐真公园里的社区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热播视讯

推荐视频

    Copyright © 2017-2021  二手钢结构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DESTOON 鄂ICP备20251069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