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大建设集团涉嫌资质造假,智慧建造企业家联盟该如何应对?

   日期:2024-09-1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446    
核心提示:经调查核实,你单位申报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业绩材料中,“南京尼松机械有限公司生产厂房(二期)钢结构施工工程”和“南京远邦物流有限公司新建仓库工程”项目均不存在,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行为。

为加强基础设施及相关制造行业企业家交流合作,2019年由江苏MBA企业家协会、江苏山东商会多位企业家共同发起成立智慧建造企业家联盟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联盟以“建设美好家园、创造幸福生活”为愿景,致力于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企业家“建好项目、干好项目”,通过论坛、企业走访、微信群、公众号等形式,搭建基础设施及相关制造行业公益平台。

监督拆字[2023]41号

江苏东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申请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业绩材料中,“南京日​​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厂房钢结构施工项目(二期)”和“南京元邦物流有限公司新建仓库项目”两个项目均不存在,存在使用虚假材料、采取欺骗手段获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行为。

我部于2023年1月20日下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撤销行政许可的通知》(建都拆高字[2023]8号),你单位于2023年2月6日签收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但未按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部门决定吊销你公司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行政许可,取消你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行政许可,自取消之日起3年内你单位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申请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可到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领资质证书,办理相关手续。

你单位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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