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中法院裁定终止天元华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集团)重整程序,标志着这家知名民营企业获得重生,这也是扬中法院第三起成功的破产重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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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公司的债务被清算
华为集团自1984年成立以来,连续27年跻身扬中市工业企业30强,累计纳税近5亿元,荣获国家电力电工产业基地骨干企业、省优秀民营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等称号,在业界享有较高声誉。近年来,受担保链、经营不善等影响,华为集团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巨额到期债务无法偿还。2023年5月12日,扬中法院裁定受理华为集团破产清算案,并指定江苏江城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经管理人调查,华为集团各类债权总额达4.8亿余元,涉及债权人55人,债权人69人,员工债权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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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评估寻求打破僵局的“最优方案”
华为集团作为我市知名民营企业,是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的注册企业,相关产品通过ISO9001、ISO14001等国际认证和3C认证,生产设施设备齐全,员工队伍较为成熟,具有持续经营基础和较高的重组价值。受理案件后,扬中法院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实施精准施策,推动华为集团破产重组工作。
一是加强政法联动,共同为企业发展寻找出路。扬中法院受理案件后,迅速启动企业破产政法联动机制,多次联系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制定重整方案。在投资者招募、合同管理监督、日常事务处理等问题上,相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招商引资、政策支持等作用,为企业重整创造了切实可行的条件。
二是通过承包经营,帮助企业重拾生机。清算过程中,针对意向投资人向华为集团提出的承包经营申请,政府与法院共同商议判决,允许华为集团在当地政府和管理人的共同监督下,交由第三方承包经营。承包方的入驻,为一度处于经营停滞状态的华为集团注入了资本“血液”,让企业在逐步复工复产的同时“重获生机”。
三是协同审理,多措并举清偿债务。华威集团另有3家关联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涉债总额过亿元,包括173笔员工债务,但3家公司合计资产仅为评估净值260万元的一批机器设备。经调查审查,华威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共欠253名员工工资及社保费用1380万元,但华威集团员工债务主要涉及行政人员,普通一线员工债务集中在3家关联公司,4家公司不具备合并破产的条件。为实现各类债权的公平受偿,最大限度维护一线员工合法权益江苏华威钢结构公司,扬中法院对4起案件进行了联合审理。管理人最终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不仅提高了对华威集团各类债权人的补偿金额(100%偿还员工债权),还通过专项偿还等方式实现了对三家关联公司员工社保全额缴纳、欠薪85%以上,合同管理期间留用的121名员工也全部可以继续留用,为公司重整后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内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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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重组化解危机获得新生
2024年2月6日,经审理委员会讨论,扬中法院依法裁定批准华为集团重整计划草案。2024年3月9日江苏华威钢结构公司,华为集团重整投资人资格以8000万元拍卖(重整投资人需另行支付1000万元,专项偿还华为集团下属三家公司的普通债务及员工债务)。2024年3月28日,扬中法院根据管理人的申请,裁定确认华为集团重整计划已经实施,终止华为集团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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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司法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华威集团破产重整案是扬中法院践行破产重整拯救理念、积极履行职责,将破产重整融入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困境企业重生的又一典型。
该案从决定受理破产重整到重整计划制定完成仅历时三个月,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恢复经营秩序。同时针对华为集团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了重整计划草案,最大程度保留了企业经营价值,促进了企业资产和资本结构的重新整合,使重组后的新华为集团彻底摆脱历史包袱,按照新的发展战略调整经营思路和方式,达到“破茧成蝶”、“浴火重生”的目的,也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了新的经济增长点。
破产审判是司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法制营商环境建设的主战场。下一步,扬中法院将牢固树立现代破产审判理念,充分发挥破产审判“主动拯救”和“及时清算”功能,为优化法制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新发展格局建设、推动新生产力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