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宝山路某小区违建空中楼阁被依法强制拆除

   日期:2024-08-3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浏览:267    
核心提示:两间小屋的底座为钢结构支架,悬空架在连廊和另一段悬空横梁处,左右两端与楼体外墙相接,形成离地高度约50米、悬在半空的“空中楼阁”。“小屋在钢结构底座上铺设了地板,四周又以铝合金玻璃门窗封闭,进一步加大了违法建筑的重量,使得连廊和悬空横梁的荷载严重超标,影响楼房安全。

▲执法人员在现场调查。

“把这处头顶隐患拆除后,采光井又亮了,楼内居民也安心多了。”近日,随着违法“空中楼阁”被依法强制拆除,北仑区宝山路某小区高层建筑内数十名居民彻底解决了一个棘手的问题。

7月初,北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宝山路某小区高层建筑内,一业主将18层公共走道两侧天井封闭改建,并建造了两座悬空阁楼。

“这样的改造合法吗?会不会影响楼宇安全?”居民们心里很不安。

执法人员到场勘察后发现,该大楼18层公共走廊两侧确实有两间小房间,总面积约40平方米。

两座舱室底座均为钢结构支架,悬挂在连廊和另一根悬梁上,左右两端与建筑外墙相连,形成一座距地面约50米悬浮在半空中的“空中楼阁”。

▲违建悬空阁楼(拆除前)。

▲违法建筑被拆除后。

执法队人员称钢结构阁楼荷载,这两栋悬空小屋在建筑规划中并不存在,是业主凭空建造的,不仅影响了小区整体环境和规划设计,还遮挡了天井采光,损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

更为严重的是,违章建筑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该小屋楼板铺设在钢结构基座上,并采用铝合金玻璃门窗围护,进一步增加了违章建筑的重量,导致楼道、悬挑梁的荷载严重超标,影响建筑安全。”执法队称。该行为涉嫌违反《宁波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房屋荷载”。

后经北仑区规划部门认定,两栋被暂停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建筑。

执法部门联系了该商家,并向其发出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但该商家拒不改正,还与执法人员玩“捉迷藏”,避而远之。

如果当事人继续进行违法建设、装修,其经济投入会进一步增加,建筑的安全隐患也会更加严重,必须及时制止。

北仑区新桥街道“三改一拆”办公室经集体协商讨论,在前期法律手续齐全的前提下,作出对上述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的决定。

▲工人对违建阁楼进行分割拆除。

由于违法建筑均位于高层,拆除工作难度大,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严重安全事故。

7月底钢结构阁楼荷载,新七街道“三改一拆”办公室聘请专业公司,组织10余名专业人员,对违法建设的“空中楼阁”实施严格的保护措施,进行分割拆除。

“像这样悬空的违章建筑并不多见,而且安全隐患很大,必须拆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违章建筑往往缺乏正规的设计和施工标准,存在结构安全隐患,不仅对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而且侵犯了公共利益,损害了小区整体形象。

“公民装修房屋或者自建房屋,必须依法取得批准,合规建设。不要总想着多占地、建违章建筑‘占民生’,最后被拆迁,受损失的还是自己。”执法队表示。

永派客户端记者 于建文

通讯员 张杰 顾卓伟

 
标签: 北仑区 宝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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