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介绍
在GB 55001-2021《工程结构通用规范》(以下简称《通用规范》)实施前,门式刚架轻钢结构(以下简称“门式刚架”)不考虑风荷载脉动增加系数是毫无争议的。但《通用规范》对风荷载脉动增加效应的规定,并没有区分结构形式。《通用规范》实施后,“门式刚架”是否也应考虑风荷载脉动增加系数?
网友讨论
结构寿命
GB 51022-2015《房屋门式刚架轻钢结构技术规范》(简称《门规》)公式(4.2.1)中规定的β值为脉动增大系数,对于主框架,《门规》规定该值为1.1,现按《通则》规定应为1.2;对于围护结构,《门规》规定该值为1.5,现按《通则》第4.6.5-2条计算。
星期日
应同时考虑《门规》与《通则》,计算刚架时,风荷载放大系数为1.1×1.2=1.32,计算维护结构风荷载时,放大系数取1.7以上。
小凡
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以下简称《荷载规范》)第8.4.1条规定,门架不需要考虑风压脉动对结构顺风向风振的影响,因此无需满足《通用规范》第4.6.5条的规定,即不需要乘以1.2。
员林
我个人认为,通则规定考虑风荷载脉动放大效应(即风振系数)时,放大系数的最小值为1.2(因为通则规定了计算方法,但没有规定最小值),所以执行此条的前提是考虑风振效应,但目前的解释往往坚持此条无论如何都要执行。而且,关于围护结构的规定,通则规定了阵风系数,没有风振系数,通则规定了风振系数。我无法解释这两者的区别和联系,也不知道是否等价。但有人认为应该同时考虑这两者,我不赞同,因为这种说法否定了通则的正确性,也就是说通则只考虑阵风系数而不考虑风振系数是错误的。
我的道路,我做主
笔者认为,门框本身的高度限制决定了门框主框架无需考虑风压脉动风增加系数。《门规》的1.1是对风敏感建筑的改进钢结构是什么意思,因此没有必要乘以风压脉动风增加系数。根据《下规》对阵风系数的相关说明,维护结构需要满足《总规》的要求。
认识房东
“门刚”连算脉搏的资格都没有钢结构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乘以1.2呢?
晚风
《河北规范》规定,仅对高度大于30m且高宽比大于1.5,或基本自振周期大于0.25的高层结构才考虑风振,而《门钢》不满足此要求,因此计算钢框架时,可不考虑脉动增加系数1.2。
宋倩
从官方的解释和法规的解读来看,是需要一起乘的。《门规》中的1.1是考虑风敏感系数,《通则》中的1.2是考虑风振系数,所以需要一起乘。但是我感觉《通则》这一项很不合理,按照《通则》的意思,一个3m×3m的小型护栏也需要考虑风振?我在主干道上插旗子也要考虑风振吗?
刘松
对门的主体没有风振动,可以通过实验和理论分析来验证“门法规”中指定的1.1。有效的风敏结构和风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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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正春
主体结构要考虑风振系数,为1.1×1.2=1.32,围护结构要考虑阵风系数,为1.5,不会再增加了,就是这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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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顺 他的父亲
按照《总则》的规定,这个1.2是放大倍数,不应该与《荷兰规则》的1.1相乘。
问题分析
一般规定的第4.6.6.1条规定:“垂直于建筑物表面的标准价值应根据基本风压,风压力高度变化系数,风力载体形状系数,地形校正系数和风向效应的情况下的启动。风负荷脉动的放大效应,应根据以下规定采用风负荷扩增因子:...“这两篇文章都没有明确指出哪些结构可以忽略风负荷脉动的放大效应,也就是说,无论结构类型,都需要考虑放大效应。
对于主框架,“门代码”的β系数为1.1,因为门代码是对风载敏感的结构,因此基本风压力适当增加,并且根据“一般范围”的要求,请考虑对β系数的效果,并不是要考虑β系数。不需要与“一般法规”的4.6.5-2的规定同时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