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桥坝村驾考楼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
2. 评选方式:遴选
3.评选金额:人民币1,176,075元(不含增值税)
4、选型内容:详见选型工程量清单
5、计划建设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25日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7.本项目(是/否)是否接受合资:否
二、申请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评选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资格要求
2.1 应提供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2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有满足安全和施工要求的工程管理人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不同候选人具有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评选活动。
4、投标人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投标,投标文件上的单位印章必须为总公司公章钢结构专业分包合同,分支机构印章无效。
5.1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5.2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登记的失信债务人();
5.3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凡应聘人员对于以上内容均需提供网络截图,且截图日期须为本公告发布之后(含当天)。
6、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的有关规定,如拟任人选在本项目答复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尚未“因扣发职工工资受到行政处罚,且在行政处罚期限内”或“因扣发职工工资受到人民法院判决,且尚未全部履行或未主动履行判决”的,拟任人选应作出书面承诺。
3. 获取选拔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9日
2、方式:中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分包合同可在湖北西恩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西恩城建集团微信公众号下载,施工图纸可到西恩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市场部办公室(恩施市栖峰坝改造小区7号楼)现场领取(自备U盘)。
3.售价:0元。
4. 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9月19日08: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09:00(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希恩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市场部210二号会议室(恩施市栖峰坝丽水路改造小区7号楼)
4、参加人员: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亲自出席开标会议的,开标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的,开标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否则投标无效。
5、其他:开标时,需随选拔文件单独提交报价单钢结构专业分包合同,以方便投标,未提交的投标无效。
5. 打开
1.时间:2023年9月19日09:00(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希恩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市场部210二号会议室(恩施市栖峰坝丽水路改造小区7号楼)
六、其他补充事项
1、本次项目评选履约保证金报价采用费率形式报价,履约保证金支付金额计算基数=响应报价[指按照候选人折扣率计算得出的总报价]。
2、本项目中选响应文件报价采用下调费率报价,计费标准为100%,工程量按实际情况核算,最终结算金额为(各子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各子项目控制单价)×(1-候选方报价下调费率)+专用发票税金-总包方已付及预扣费用(保险费、水电费、劳保费、违约金等)作为最终结算价。
3、评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候选人须将评选保证金从公司账户转入评选人指定账户,并打印银行转账凭证装订在评选材料中,否则评选无效。评选保证金应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在资金用途中未写明项目名称、逾期提交或提交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或收到的金额不足,且评选保证金未从候选人账户转出,则视为候选人未提交评选保证金,评选人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未中选候选人的评选保证金将在评选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至原账户。中选候选人与评选人签订合同后,持合同原件到湖北新纶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处办理评选保证金退还手续。
选择保证金支付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湖北西恩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恩施农商银行营业部
帐号:82139186350630312
电话号码:
资金用途:高桥坝村驾考楼钢结构工程分包商选定押金。
评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元(¥20000.00元)
提交截止时间(收件时间):与本项目评选截止时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