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
安徽商报媒体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悉,
合肥望江路BRT公交站顶棚坍塌事故,
判决已经公布!
案例回顾
2018年1月4日上午,一场大雪导致合肥市望江路沿线多座岛式公交候车亭倒塌,其中,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路与石台路交叉口的秀水花园候车亭倒塌,造成市民王先生死亡,另有多座公交候车亭倒塌,造成36人不同程度受伤。
01
2018年1月4日,合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合肥市“1.4”望江路BRT公交站顶棚坍塌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聘请了工程设计、建筑结构、工程构造、工程施工等专家11人,事故调查专家组由工程监理、钢结构、材料学、气象学等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具体负责事故调查。
2018年1月8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的望江路BRT公交站顶棚坍塌事故专家论证会指出:
1、施工所用图纸未加盖生产、登记章,也未经过第三方审核,图纸未明确承重拱部件的具体铸铝牌号、热处理状态、强度要求等。
2、断支拱现场取样试件(编号G180001)试验报告显示,其实际抗拉强度为106~145MPa,不符合设计审查计算书中的设计强度要求值。
3.配套拱架部件生产厂家未能向购买方提供有效的担保文件。
4、建设、监理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承重拱构件材料进行抽检和复验。
根据气象局提供的气象资料、合肥工业大学建筑研究设计院、安徽环宇建筑设计院提交的验证计算结果、合肥工业大学工大检测公司材料复检报告以及市重点局、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交的数据,综合分析认为,此次倒塌是由于支撑拱铸铝件强度不够造成的。
事故发生后,合肥公交集团赔偿死者亲属相关经济损失160万元钢结构设计出图章,望江路站台顶棚坍塌事故赔偿工作组向35名(后当庭变更为36名)受伤人员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共计108万余元。
2018年1月10日,被告人程哲、孙彬彬、熊胜建接到公安机关电话后主动投案自首,三被告人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主要案件事实。
02
蜀山法院认为,浙江新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徽创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1人死亡、36人受伤的重大工程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工程师程哲发现设计单位人员使用未经审查的设计图纸指导工程施工,未履行监理职责,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的来料进行抽检,并委托承包方对不合格的基材重新检测并签字合格;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熊胜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人;被告人孙斌斌提供的施工材料支撑铸铝构件强度不足,不符合设计审查计算中的设计强度要求。
上述三人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负有直接责任。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三被告人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庭受审。被告人熊生建能如实供述案件主要事实,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熊生建有犯罪前科,量刑时还应当予以考虑。
基于此,根据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原审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三被告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量刑,现裁定如下:
1.被告人程哲犯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被告人熊胜建犯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3.被告人孙彬彬犯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程哲、熊胜建不服,提起上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准确钢结构设计出图章,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