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招标
中板运输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GGZB20170524-02
1、招标简要情况:
为降低物流成本,提高货物运输质量和物流管理,选择实力雄厚、管理完善的货运(船运)公司进行合作,安徽宏路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拟招标中厚板运输。本次运输项目共计4.5万吨,其中安徽合肥需求量1.5万吨,湖北团风需求量3万吨。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项目名称:约4.5万吨钢板运输。
4、运输对象:钢板宽度不得超过2.5米,钢板长度不得超过12米。
5、运输方式:短途汽运+海运。货物从唐山市乐亭县王滩镇唐山中厚板有限公司运至京唐港码头,再分别运至合肥东港码头(安徽合肥)、武汉西乡湾码头(湖北团风)。
6.运输路线:
1、唐山中厚板有限公司(唐山市乐亭县王滩镇)---合肥东港码头、约1.5万吨。
2、唐山中厚板有限公司(唐山市乐亭县王滩镇)---武汉西乡湾码头、约3万吨。
七、开标时间:2017年5月24日14:00;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24日14:00。
8、联系方式:董事长室:胡令艳 13918635063; 张晔 13918635063; 张华丽 13918635063; 刘汉成 13918635063;
九、开标地点:合肥市双凤开发区鸿路大厦B座采购中心。投标人请于开标前到二楼谈判室签到。
10、报价及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短途卡车运费、码头吊装费、码头管理费、码头港建费、海运费、驳船运费、保险费、税金等所有可能的费用。此报价作为招标人评标的依据,但不限制招标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
2、全额货物运输费用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1%)。
3、投标人应考虑各种风险,在此基础上自主确定投标价格,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疏忽或误解,或对市场情况了解不清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须承担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均无义务或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1、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自货物按我公司要求装船起至货物运输完成止。
12.投标须知:
1、请各优质运输公司投标并提供合法相关资质,即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投标授权书(我司已存档文件,不再提供)。
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于2017年5月24日14:00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10万)(转账或现金,银行名称:安徽鸿陆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合肥市濉溪路支行,账号:3139186350633001601)。未中标的投标人须于投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中标的投标人须于合同签订后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
3、投标单位不得串通投标,一经发现,投标无效。
13.取货方式及要求:
1、装车、送货时间:按招标方要求送货,招标单位应提前准备好车辆、船舶。
2.确保运输能力、运输时间、运输安全可靠性、运输服务质量满足要求。
14. 服务条款及收据:
1、服务方式:运输公司有能力从招标人指定的唐山中厚板有限公司(唐山市乐亭县王滩镇)装车,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货物签收服务:货物将附有送货清单、保修单以及投标人所需的其他资料。
3.服务承诺要求:
3.1准时——我们能提供全天候服务,迅速安排最佳运输路线最合适的车辆和船舶,并确保途中遇到任何问题都能得到车辆和船舶的替代,确保货物准时送达目的地。
3.2 安全——订单必须完成,不得出现“拒收”行为。必须确保货物在整个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如果发生事故武汉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承运人应根据合同条款承担货物被盗、丢失的责任。承运人有严格的物流现场管理制度,安全、科学地进行装卸作业,确保整个装卸过程中人员和货物的安全可靠。
3.3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要求——运输车辆、船舶及随行人员进入现场后,应遵守招标人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必须服从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15、付款方式:货物到货、检验、入库后武汉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投标人付款(凭发票及有效单据结算)。
16.开标及评标:
1、采用综合评价法评价招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重点考虑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服务质量、运输实力等因素。
2、评标方式:本次招标旨在邀请具备资质和技术的运输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选取符合我公司需求的材料和服务。本次招标组织实施中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程序的设置、评标人员的选择、招标要求和评标标准的确定等,均由我采购中心根据我公司和本次招标的实际需要确定和解释。我采购中心有权全部、部分或全部采用其中的规定。
17、招标地址:合肥市双凤开发区阜阳北路与锦梅路交叉口宏路钢结构大厦B座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