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5日,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宜兴法院”)作出(2023)苏0282破产28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江苏赛特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特钢结构”)重整申请,并于2023年7月17日作出(2023)苏0282破产23号裁定,指定江苏凯旋律师事务所、江苏共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体为赛特钢结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3年10月25日,宜兴法院召开赛特钢结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3年10月31日,管理人发布了《重组投资者初步招募公告》,管理人于2023年12月28日发布了《重组投资者招募公告》,于2024年1月18日发布了《第二次重组投资者招募公告》,于2024年3月12日发布了《第三次重组投资者招募公告》,并多次为赛特钢构公开招募重组投资者,但未能招募到符合条件的重组投资者。
为充分发挥赛特钢构独特资质价值,实现债权人清偿比例最大化,最大程度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赛特钢构顺利完成重整,现任管理人再次以市场化方式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1. 招聘须知
1、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重组投资者钢结构抛丸机,重组投资者招募向社会公开进行,接受各方监督。为使潜在投资者了解赛特钢构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原则、条件、规则、程序等,管理人编制了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内容同样适用于所有潜在投资者,具有同等效力。
2、本招募公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保证或投资建议,亦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赛特钢构的经营状况、股权状况、产权负担等以最终交割情况为准。本招募公告是管理人根据前期调查结果及本案实际情况编制的。管理人可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的方案或本案实际情况随时决定终止本次招募活动。
3、意向投资者缴纳投资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的,即视为其同意以赛特钢构现有的状况对其进行投资,并同意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本招聘公告由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公司基本情况
赛特钢结构成立于1998年9月24日,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注册资本5.7亿元,其中认缴资本5.7亿元,实缴资本46916.7万元,股东为全杰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91863506338229C,法定代表人为蒋建强,注册地址为宜兴市高塍镇赛特大道88号。 经营范围包括彩钢瓦、钢结构制作、安装、建筑钢结构及建筑装饰专业设计、全装配式新型墙体材料研发、生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施工、节能环保设备制造、销售、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前述范围涉及专项审批的,应当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
三、本次重组的资产及资质情况
1.有证土地
赛特钢结构位于宜兴市高塍镇高塍村,拥有两块国有工业用地:
(1)根据明诚估报[2023](十一)第2095号评估报告(评估),位于宜兴市高塍镇高塍村的一块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宜国用(2007)第103844号,面积为25732.9平方米,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417.88万元。
(2)根据明程评估报告[2023](巳)(估)2050号评估报告显示,位于宜兴市高塍镇高塍村一块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宜国用(2008)第100464号,面积为16900.9平方米,评估价值为人民币904.2万元。
2. 房地产及其附属物
(1)根据明城评估报告[2023](熙)(房)字2095号评估报告显示,赛特钢构位于宜兴市高城镇高城村的工业及仓储物业总建筑面积为8157.32平方米,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906.35万元(其中,有证房产价值1467.43万元,无证房产价值219.97万元,附着物价值218.95万元)。
占地 38 英亩的房产平面图
配件清单
特别提示:
①位于38亩土地上的办公楼(建筑面积557.59m2)、2号车间(建筑面积2319.90m2)、宿舍(建筑面积938.81m2)、3号车间(建筑面积2089.36m2)、食堂1-2层(建筑面积789.48m2)、格子车间(建筑面积1102.95m2),总建筑面积7798.09m2,登记在宜兴市赛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名下。该房产及相应装修、配件评估市值为886.47万元。
②Z1办公楼业主为江苏科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Z21号车间业主为星联通智能仓储设备(无锡)有限公司。
(2)根据明城评估报告[2023](熙)(房)字2050号评估报告显示,赛特钢构位于宜兴市高城镇高城村的工业及仓储物业总建筑面积为14240.30平方米,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803.98万元(其中,有证房产价值1468.93万元,无证房产价值294.08万元,附着物价值40.97万元)。
25 英亩土地上的房产平面图
特别提示:
W2、W3无证房屋的住户为无锡市赛特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
配件清单
3、存货、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及办公设备、苗木等资产
经苏明成出具的[2023]2038号评估报告显示,赛特钢构拟实施破产重整所涉及的存货、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及办公设备、苗木等资产评估价值为1445.02万元。
(1)库存包括原材料、库存周转材料、产成品。原材料主要有钢板、H型钢、角钢、其他钢板等共计230项1,556.89件,均存放于宜兴市高塍镇赛特大道88号厂区,使用正常,保管良好;库存周转材料主要有烧结焊剂、高强螺栓、墙板等共计404项,均存放于宜兴市高塍镇赛特大道88号厂区,使用正常,保管良好;产成品为砂浆水泥罐58个,存放于远东大道333号厂区及各施工现场,使用正常,保管良好。
(2)机器设备主要包括起重机、抛丸机、龙门焊机等,共计168台337台,存放于宜兴市高塍镇赛特大道88号、远东大道333号厂区内,大部分处于停工状态,部分设备正常使用,整体保养良好。设备评估价值(不含起重机)591.47万元。
(3)电子及办公设备主要包括空调、监控设备、办公桌椅等,共计821件1655台(件、套),分别存放于宜兴市高塍镇赛特大道88号厂区及东裕大厦,使用正常,维护良好。
(4)苗木主要有香樟、红叶石楠、桂花、紫薇、油松等,共计119种,全部栽植于赛特大道88号厂区内,苗木长势良好,状况良好。
4、无形资产
(1)商标:由于注册商标无法以收益法评估,因此按照账簿上记载的申请成本3,450.00元确认,具有品牌价值。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不可评估、具有重整价值的行政许可。2023年2月8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赛特钢构颁发编号为D232316760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26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苏建资质核查[2023]1697号《企业资质核查意见》:同意赛特钢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延续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024年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4年第一批建筑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索引号:000013338/2024-00036,发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8号),确认赛特钢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延续。
(3)特种设备登记证是不可评估、具有重整价值的行政许可。2022年11月18日,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赛特钢构颁发了特种设备登记证,有效期至2099年12月31日,允许使用通用桥式起重机,设备型号:QD20/5-19.5A5。
5、境外投资:赛特钢结构公司账面长期股权投资经初步核实共有6家,账面余额300,870,000.00元,管理人初步核实境外投资公司共计16家,如下表所示:
由于管理人尚未接管账簿、凭证、文件等,暂无法对上述股权投资进行评估,以当前状况为准。意向投资者应自行尽职调查核实股权状况(包括隐性缺陷)并自行承担风险。管理人对资产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
6.应收账款
(1)公司原应收账款323,879,406.74元,审计调整后金额为329,216,397.39元。其中:账龄1年以内账款14笔,合计47,640,182.19元;账龄1-2年账款16笔,合计29,752,095.52元;账龄2-3年账款18笔,合计28,949,398.88元;账龄3年以上账款281笔,合计222,874,720.80元。
(2)公司预付款项账面原余额为3,264,980.62元,调增65,247,394.05元,调整后期末余额为68,512,374.67元。其中,账龄1年以内共计9笔,金额合计5,887,330.41元;账龄1-2年共计14笔,金额合计666,950.43元;账龄2-3年共计9笔,金额合计2,852,847.20元;账龄3年以上共计282笔,金额合计59,105,246.63元。
(3)公司记账的其他应收款原账面余额为215,282,422.50元,经审计调整后增加3,319,149,957.03元,调整后余额为3,534,432,379.53元。其中:账龄1年以内22笔,合计74,127,882.97元;账龄1-2年5笔,合计601,673,321.21元;账龄2-3年10笔,合计7,820,170.94元;账龄3年以上636笔,合计2,850,811,004.41元。
根据回复函、账龄分析及债务人、财务等提供的资料,大部分应收账款有可能成为坏账,未来实际可回收金额有待管理人进一步追收。
四、负债
管理人对已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并按照债权审查原则进行严格审查。截至2024年2月27日,管理人已确认合法成立的债权222项,共计人民币1,220,038,936.99元。其中:
1、确认以财产担保的债权人6人,债权金额为人民币211,164,859.46元;
2、确认员工索赔100笔,金额合计17,459,854.97元;
3、确认人身损害赔偿索赔1起,索赔金额为人民币70,000.00元;
4、确认普通债权人118名,债权总额933,967,074.15元,其中,员工债权4名纳入普通债权,债权金额1,248,467.12元;
5、确认7笔次级债权,总额为人民币57,377,148.41元;
6.7户诉求未获批准。
特别提示:
①经审计的赛特钢构负债总额为4,695,280,686.70元,由于债权人可能进行补充申报、补充验证,赛特钢构的负债可能继续增加。
②上述债权的最终数额以宜兴法院的确认为准。对于赛特钢构公司账簿上已记载但尚未申报的债权,以及可能存在的未记载、未申报的应付账款,意向投资者在提交投资文件时,应当对《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引发重整投资人债务增加的因素作出安排。重整投资人应当考虑上述或有债务风险。③上述债务应当在宜兴法院批准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后,以重整投资人提供的偿债资金和赛特钢构公司重整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钢结构抛丸机,包括货币资金、银行存款、继续履行合同产生的收入、实际收取的应收账款等其他财产清偿。
五、项目亮点
1. 重新梳理基础优势
赛特钢结构成立于1998年,其集团公司中国赛特集团于2013年11月在香港主板成功上市。公司是专业承接重钢、轻钢、装饰钢结构、管桁架、网架、彩钢板等工程设计、制作、安装的集团型企业,拥有国家钢结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年产钢结构10万吨、彩钢瓦50万平方米,在钢结构建筑市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是承接高层建筑、桥梁、体育场馆等各类钢结构工程的专业公司。公司成立26年,历史悠久,市场知名度高,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建筑业“百强企业”,省钢结构“最佳企业”,每年都是地方利税大户。
2. 地理优势
赛特钢构位于宜兴市高塍外商投资工业园区,交通便利,周边企业林立,升值潜力大,距离上海港、苏州、南京等重要城市均在2-3小时车程内,地理位置优越。
六、招聘流程
1. 资格
1.潜在投资者应为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符合上述条件的两个以上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可作为联合潜在投资者参与本项目招募。联合潜在投资者应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和权利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2、潜在投资者应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
3、潜在投资者应具备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具有经营管理或房地产行业从业经验的潜在投资者或其管理层或相关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4.潜在投资者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提供相关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2. 注册所需文件
凡有意参加赛特钢结构本次招募活动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均须以密封形式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及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回应函》(愿意报名参加赛特钢构潜在投资者的选举并对选举过程中所获悉的有关赛特钢构的信息保密);
2.主要材质;
(1)企业法人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见附件2);
③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并加盖公章;
④企业法人决策机构关于参加本次招聘的决议文件;
⑤企业法人基本情况介绍及证明文件(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共同投资者,应明确牵头方,并说明成员构成、合作模式、责任权利义务划分、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等)。
(2)自然人
①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名;
②个人信息及证明文件(投资项目、投资成果等)。
法人或者自然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任命书。
3.信用信息;
(1)投资方近3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现金流量等;投资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所拥有资产价值证明文件;投资方为共同投资者的,需提供投资主体的主要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2)拟支付押金的证明。
4.重组投资方案(潜在投资者应根据债务偿还计划和商业计划制定经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