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核。
8. 考生可以在不同地点参加考试吗?
非现场评估相关事宜,按照申请地评估站评估政策执行,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评估机构。
根据地方考核政策,选择跨地区报考的考生,可在报考地区选修两门科目,补考也必须在报考地区进行。若报考地区两门科目均不及格,下次报考时可以重新选择考区。
九、报名是否需要收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收费问题按照您申请地评估站的评估政策执行,具体请咨询当地评估机构。
10. 注册所需材料
首次报名者需准备以下材料的电子版钢结构燃气锅炉房,并在填写报名信息时以附件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注:材料可联系作者获取】
(请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按照附件相应格式提供)
1. 身份证明文件
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彩色照片一张;个人近期彩色标准证件照电子版(jpg或pn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420,文件大小大于等于30kb,无法通过扫描、复印纸质照片获得。
(二)学历证明材料
能证明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学历的毕业证或户口本清晰彩色照片一张。毕业证遗失的,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学生信息查询信息或原学校出具的学籍及毕业证明文件。
(三)工作证明材料
提供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学历,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详见当地评估站《应聘指导手册》),打印、签字、加盖公司公章,扫描上传。
(四)评估审核承诺书
打印后,请签名并扫描指纹并上传。
(注册材料以当地评估站发布的评估公告为准)
11. 评估审查内容
考核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计算机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为百分制,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
职业标准中标有“★”的,表示该职业为安全生产或操作相关的关键技能,技能考核时,若考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不符合技能要求,技能考核结果不合格。
12. 认定标准
《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原标准废止。
根据部消防救援局要求,现全部考核按照《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要求进行。
13. 如果初试不及格,可以参加补考吗?补考时原分数如何确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核办法》,全国统一职业考试单科及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13.网上报名、考试及证书查询流程指南
1.考生登录消防行业职业技能认证指导中心官网http:,点击首页“考生报名快速入口”。
2.考生可进入“消防行业职业资格考生报名系统”注册为考生,点击“考生报名”填写基本信息,密码为大小写字母+数字+特殊符号的组合。
3.报名成功后,考生可直接登录报名。
4、登录成功后,找到对应的“报名方案”,立即报名。点击“立即报名”后,阅读“考生要求”20秒,点击“报名”,填写考生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对应的职业方向及考试领域,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点击提交,报名成功。
5、报名成功后,等待考核站工作人员审核,审核成功后考生会收到相应短信提醒,也可在线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
6.审核通过后,考生可打印报名表并进行线下支付。考生将在支付时间收到相关短信,根据短信提示进行线下支付。
7、线下支付成功后即可打印准考证,支付成功后考生会收到短信提示可打印准考证。
8、准考证打印成功后,考生等待考试时间到达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到达后,考生到达考场参加考试。
9.理论考试结束后,考生可立即获知考试成绩。
10、技能考试,考生需自行到达技能考试现场参加考试。
11. 完成全部测试后,考生将等待系统生成技能测试成绩及证书,证书生成后考生将收到相应短信提醒。
12、考生收到相应短信提醒后,即可登录报名子系统查询自己的成绩及证书。
建筑防火基础知识
建筑防火基础知识
1. 架构
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总称。
建筑物:学校、商店、住宅、剧院等(通常有人居住)
建筑物:桥梁、水坝、水塔、纪念碑等(通常无人居住)
2. 建筑结构
建筑物一般由基础、墙(柱)、楼板、地面、楼梯、屋顶和门窗七个部分组成。
3. 按用途分类建筑
①民用建筑(包括住宅和公共建筑); ②工业建筑(包括工厂、仓库); ③农业建筑
4.建筑按高度分类(居住建筑27层,公共建筑24层)
(1)单层、多层建筑:居住建筑≤27米;公共及工业建筑≤24米(或单层建筑>24米)。
(2)高层建筑:高度>27m的住宅建筑;高度>24m且非单层的其他建筑。高度>100m的建筑称为超高层建筑。
高层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按其高度、使用功能、建筑面积等可分为一类建筑和二类建筑。
高层民用建筑
一种
第二类
住宅楼
建筑高度>54m的居住建筑(含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
建筑高度>27m≤54m的居住建筑(含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
公共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
2.任何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建筑高度在24米以上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金融等具有多种功能的建筑;
3、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独立建设的养老设施。(高层)
4、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防灾指挥调度大楼、网络局级及省电力调度大楼;(高层)
5.藏书量100万册以上的图书馆、书店。(高级)
除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外
商业服务网点
位于住宅楼一层或者一、二层,每个独立单元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商店、邮局、储蓄银行、理发店等小型营业处所。
(2)地下室、半地下室
地下室:h>H/2;半地下室:H/3<h≤H/2H:地下室净高;h:地下室深度
5.按建筑主要承重结构材料分类
①木结构建筑。②砖木结构建筑。③砖混结构建筑。④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⑤钢结构建筑。⑥钢与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钢混结构)建筑。⑦其他结构建筑。
6.按建造年代分类
分类
上升
结尾
古建筑
六七千年前的原始社会
六七千年前的原始社会
现代建筑
1840 年第一次战争后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现代建筑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迄今为止
7.按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分类
类别
设计使用寿命
临时建筑
结构部件易于更换的建筑物
二十五
普通房屋及建筑物
50
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地标和建筑物
100
8.按生产、储存产品的火灾危险性对工业建筑进行分类
A、B、C、D、E。
9.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的分级(不难也容易)
(1)A类材料:不燃材料,如大理石、玻璃、钢材、混凝土石膏板、铝塑板、金属复合板等。
(2)B1类材料:难燃材料(制品),在空气中遇到明火或者高温时不易着火、闷烧、碳化,例如水泥刨花板、矿棉板、硬质PVC塑料地板等。
(3)B2类材料:在空气中遇到明火或高温即立即着火或阴燃,并在火源移除后继续燃烧或阴燃的普通可燃材料(制品),例如天然木材、胶合板、人造皮革、墙面覆盖材料、半硬质PVC塑料地板等。
(4)B3类物质:易燃物质。
10、建筑构件燃烧性能分级
(1)不燃构件是指由不燃材料制成的构件,例如混凝土柱、混凝土楼板、砖墙、混凝土楼梯等。
(2)难燃构件,是指采用难燃材料制成的构件或由可燃材料制成但有不燃材料保护层的构件,如水泥刨花板隔墙、两面钉有石膏板的木龙骨隔墙等。
(3)可燃构件是指由可燃材料制成的构件,例如木柱、木地板、竹天花板等。
11.耐火性定义
指建筑构件、附件或结构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自受火影响至失去承载能力、完整性或隔热性所需的时间,以小时(h)表示。
12. 耐火性能测定
建筑构件是否达到耐火极限,通常是以建筑构件是否丧失耐火稳定性、完整性、隔热性来判断的。只要建筑构件出现上述任何一种现象,就表明该建筑构件已经达到耐火极限。
表现
定义
参数/限制
耐火稳定性
承重建筑构件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一定时间内抵抗倒塌的能力。
零部件变形及变形率
耐火完整性
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当建筑隔墙的一面受火时,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焰和烟雾渗透或阻止背面出现火焰的能力
1. 按照标准防火测试,棉垫点燃
2.间隙探头可以穿过
3. 背面出现火焰,持续时间超过10秒
防火隔热
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隔墙构件的一面受火时,在一定时间内阻止非受火表面温度超过规定值的能力。
1.平均温升超过初始平均温度140℃
2. 任意位置的温升均超过初始温度180℃
13.建筑耐火等级定义及分类
建筑耐火等级是根据建筑内各构件,如墙、柱、梁、楼板、吊顶等的耐火极限不同,对建筑整体耐火性能的划分。
建筑的耐火等级是由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与耐火极限中的最低者决定的。
建筑耐火性能分为四级:
(1)一级耐火建筑是指主要建筑构件全部不燃,并符合相应耐火极限要求的建筑。地下、半地下建筑和一级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2)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是指主要建筑构件除吊顶外,其余均不燃,并符合相应耐火极限要求的建筑。单层、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级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是指除吊顶(含吊顶托梁)和房间隔断可用不燃材料制成外,其主要构件均不燃,并满足相应耐火要求的建筑。例如,砖木结构,木质屋顶。
(4)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是指除防火墙外,主要构件采用不燃材料,其余构件采用难燃、可燃材料构成,并满足相应耐火极限要求的建筑,如以木柱、木屋架为承重部分的建筑。
14. 防火隔断
指建筑内部用防火墙、防火地板等防火分隔设施进行隔离钢结构燃气锅炉房,能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灾蔓延至同一建筑内其他部分的局部空间。
15.防火分区划分
分为水平防火隔断和垂直防火隔断
水平防火隔断分隔构件:防火墙、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等。
垂直防火隔断构件:楼板、窗墙
16.民用建筑防火分区划分
姓名
防火等级
允许的建筑高度或楼层数
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评论
高层民用建筑
1 级和 2 级
由规范确定
1500
对于体育馆、影剧院等场所的礼堂,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
单层和多层民用建筑
1 级和 2 级
2500
3 级
1200
4 级
600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房间)
1级
500
设备用房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m2
建筑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规定增加1.0倍;采用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增加的面积可按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17. 防火隔离设施
包括防火墙、防火隔墙、楼板、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窗、防火阀等。
防火墙
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物或相邻水平防火隔墙及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墙体
甲、乙级厂房及甲、乙、丙级仓库
不应少于4h
防火墙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如确需设置门、窗、洞口,应当设置不能开启的或者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防火隔断
建筑内防止火灾向相邻区域蔓延,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不燃性墙体,是分隔建筑功能区域与设备用房的特殊墙体。
民用建筑中的剧场、电影院、礼堂
不少于2小时
建筑附属的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室、消防泵房、通风空调室、配电室
不少于2小时
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均设有储油室
不少于3h
其他
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窗、防火阀
18. 防烟隔断
指建筑内部用防烟屏障进行隔离,并能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灾烟气蔓延至同一防火分区其余部分的局部空间。
空间净高H(m)
最大允许面积(㎡)
长边最大允许长度(m)
氢≤3
500
24
三十六
2000
60m;有自然对流条件时,不应大于75m
防烟组件:防烟垂直墙、隔断墙、防火卷帘、建筑梁等。
当建筑梁的高度超过50cm时,可利用梁作为挡烟阻雾装置。
19.防火距离
防火距离是指防止燃烧建筑物产生的辐射热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物,并便于灭火的距离。
民用建筑防火距离要求:13918635063-1012
建筑类型
高层民用建筑
裙房及其他民用建筑
1 级和 2 级
1 级和 2 级
3 级
4 级
高层民用建筑
1 级和 2 级
十三
11
14
裙房及其他民用建筑
1 级和 2 级
3 级
11
10
4 级
14
10
12
20. 消防通道形式
环形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死胡同消防车道、消防水源地消防车道
21.消防通道设置要求
(1)车道的净宽度和净高不宜小于4m。
(2)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要求。
(3)消防车道与建筑物之间不应有树木、架空管道等妨碍消防车运行的障碍物。
(4)靠近建筑外墙一侧的消防车道边缘距建筑外墙不应小于5m。
(5)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6)消防车道路面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
22. 建筑平面图
(1)燃油或燃气锅炉房、油浸变压器室:2h防火隔墙+1.5h楼板+甲级防火门。
(2)柴油发电机房:2h防火隔墙+1.5h楼板+甲级防火门。
(3)消防泵房:2h防火隔墙+1.5h楼板+甲级防火门。
(4)消防控制室:2h防火隔墙+1.5h楼板+乙级防火门,位于靠近外墙的首层或地下一层。
(5)其他设备用房:灭火设备间、通风空调机房等2h防火隔墙+1.5h楼板。
总结:(1)-(5)对于设备室来说:2h+1.5h。
(6)歌舞、演艺、放映、游艺等业:不宜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若设置在地下一层,高差不应大于10m;若设置在地下一层或四层及以上,则厅堂面积不应大于200m2。
(7)会议厅、多功能厅:不宜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若设置在地下四层及以上,疏散门应不少于2个,面积≤400m2。
(8)影剧院、电影院、礼堂:不宜设在地下三层及以下。2.00h防火隔墙+甲级防火门应设在四层及以上:门厅、房间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面积≤400m2
(9)老年人建筑:独立建造的一、二级耐火极限建筑高度不宜大于32m,且不宜大于54m。
老年人公共活动室位于四层及以上、地下或者半地下时,每间房间建筑面积不宜大于200㎡,使用人数不宜超过30人。
(10)儿童活动区域:当位于一级、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时,应位于一层、二层或三层。
当安装在高层建筑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23. 消防电梯位置
(1)建筑高度大于33m的居住建筑;(2)一类高层公共建筑;(3)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4)五层及以上、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养老设施(包括其他建筑中位于五层及以上的养老设施);(5)设有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地下室;(6)埋深大于10m、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
24.消防电梯安装要求
(1)每个防火分区至少应当设置一台消防电梯。地下、半地下建筑(房间)内相邻的两个防火分区可以共用一台消防电梯。
(2)电梯由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超过60秒。首层消防电梯入口处应设置消防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3)电梯轿厢内应安装专用的消防对讲电话,并采用不燃材料进行装饰。
(4)消防电梯应能每层停靠,且其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25. 疏散宽度指数
高层民用建筑外疏散门、走道、楼梯的总宽度,宜按每通行100人≥1m的比例计算确定。
公共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门的净宽度应≥0.9m,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的净宽度应≥1.1m。
高层居住建筑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1.2m。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疏散门净宽度应≥1.4m,室外疏散通道净宽度应≥3m。
厂区内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1.4m。
26. 疏散门
公共建筑每个房间的疏散门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道。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每房间内相邻两疏散门最近边缘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疏散门应为沿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
27. 紧急出口
公共建筑每个防火分区或每个防火分区楼层的紧急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紧急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28. 疏散通道
厂房内疏散走道净宽度应≥1.4m,公共建筑内疏散走道净宽度应≥1.1m。
29.疏散楼梯间(室)
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或其他障碍物,楼梯间及前厅内不应有开水锅炉房、可燃物储藏间、垃圾槽、可燃气体及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疏散楼梯间分为敞开式楼梯间、封闭式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和室外疏散楼梯间四种。
30. 避难楼层(房间)
避难层是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中,发生火灾时用于临时避难的楼层,其首层至首层避难层及两层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m。
避难层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的要求,宜按5人/m2计算。
31.大型地下、半地下仓库建筑的安全疏散
总建筑面积超过2万m2的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楼板分隔成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万m2的区域。
32. 疏散走廊
避难走廊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避难走廊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甲级。
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的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通向前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前室至避难走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33. 防火隔间
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小于6㎡,防火分区应采用不小于3小时的防火墙,应采用甲级防火门,门与门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4m,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甲级。
34. 下沉式广场
不同区域内通向下沉广场的开口最近边缘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3m,疏散净面积不应小于169㎡。应至少设置一道直达地面的疏散楼梯。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地面面积的25%,开口高度不应小于1m,百叶窗排烟面积按窗面积的60%计算。
35、装饰装修材料燃烧性能分级
一个等级
不燃材料
砖、石、水泥、混凝土、钢材等。
B1
阻燃材料
阻燃木材、水泥刨花板、石膏板等。
B2
可燃物质
木材、纯毛面料、阻燃面料等。
B3
易燃材料
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厚度小于1.3毫米的木板等。
36 建筑内特殊场所装修防火要求
特殊的地方
空间位置
简要说明
天花板
墙
地面
舞蹈娱乐
地面以上
不低于B1
不低于B1
1A
地下一层
不低于B1
2A
共享空间(中庭、连廊、开放式楼梯、连接上下层的自动扶梯等的连接部分)
不低于B1
2A
没有窗户的房间
除A级外,其他等级均提高一级。
图书馆、资料室、档案馆、文物保管室
不低于B1
2A
设备室
3A
大楼内的厨房
3A
使用明火的餐厅和科研实验室
除A级外,其他等级均提高一级。
消防设施及疏散标志
请勿减少、修改、删除或阻止
① 吊顶全部为A; ② 墙面:歌舞娱乐区地面部分不低于B1,其余为A; ③ 地面:设备用房、厨房为A,其余为B1。
一些基本原则:
1、重要建筑的要求比一般建筑高;地下建筑的要求比地上建筑严格;100米以上的建筑比一般高层建筑要求严格。
2.建筑的防火、疏散重点部位(如疏散走道、楼梯等)比一般建筑部位要求更严格。
3、天花板的要求比墙面的要求严,墙面的要求比地面的要求严,悬挂物的要求比粘贴在基材上的物的要求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