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记者:游宇婷 通讯员:王珊英 涂水银 刘俊 陶静波 闵璐 陈卓 张炜
近期,武汉市多区城管部门依法拆除一批违法建筑。
新洲区依法拆除576平方米违法建筑
上午被执法人员叫停,下午却又开始施工;白天被执法人员拆除,晚上却又重新修建。12月1日上午,执法人员依法将这栋576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全部拆除。
这栋违建位于新洲区阳逻开发区老屋村,因屡拆屡建,执法人员多次制止并协助拆除现存违建,但业主心存侥幸,躲过了执法人员的追捕。近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业主不听劝阻,再次恢复施工,并已建成原有一层楼的规模。
12月1日上午,结合全市集中拆除违法建筑、整顿整改的统一部署,阳逻开发区综合执法中心出动40余名执法人员和拆迁机械,将现存576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全部拆除,并安排专人看守管控,防止违法建筑死灰复燃。
洪山区和平街道依法拆除“无主”违法建筑
今年以来,武汉市洪山区启动“无违建社区”创建工作,位于洪山区和平街道辖区的五峰社区积极参与,广泛宣传《武汉市违建整治查处条例》,社区居民积极响应,共同监督违建。
在一次“社区违章建筑拆除”接待活动中,五凤社区的一群大妈们来到咨询台,告诉工作人员,仁和路地铁站B出口附近有一栋砖混结构的平房,已经无人居住,可能是违章建筑。
和平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了解到情况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开展调查。经多方核实,发现该砖混平房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属违法建设拆除钢结构,但至今“无人认领”。
根据《武汉市违法建设管控查处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执法机关无法确定违法建设当事人的,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公共公告栏、有关媒体、在违法建设现场显著位置张贴公告等方式,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依法接受处理。督促期限不得少于60日。督促期限届满,仍无法确定违法建设当事人的,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处理。”
和平街综合执法中心执法人员在违法建筑门口及附近社区宣传栏张贴了相关告示,但仍未找到违法建筑的责任人。12月1日,和平街综合执法中心组织人员对无主违法建筑依法进行拆除。
无人机发现湖边违章建筑,江夏城管及时拆除“农家乐”
“快看,这么偏僻的地方,居然有人建房。”江夏区郑店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定期利用无人机在湖区及重点区域周边巡查,发现在陆湖周边偏僻地段新增2栋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的钢结构砖混房屋。11月30日,江夏区组织区城管执法局、郑店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出动100余人、1台挖掘机,依法拆除陆湖周边及部分村庄5栋新增违法建筑,共计约1070平方米。
据了解,陆湖附近村庄村民为发展村落经济,想利用村内空置土地,建设集餐饮、娱乐为一体的农家乐度假村,因地处偏僻,以为不会被发现,未办理合规建设手续。根据《武汉市违法建设管控查处条例》相关规定,郑店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迅速办理,多次上门调查取证,对住户业主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其依法建设。最终,在江夏区城管执法局的支持配合下,郑店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拆除了那里的两栋房屋;同日,该村另外四栋违法建筑也被拆除。
下一步拆除钢结构,江夏区将采取“航检”与“面检”相结合的巡查机制,严厉打击环湖违法建设,确保生态环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