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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1||唐万新曾利用香港身份逃避多起债务追偿,其中包括山东省高院的悬赏。
2||斯太尔退市、证监会处罚,让出狱后的唐万新备受资本市场关注:躲在幕后、安排傀儡操控上市公司、在巨额借款纠纷中败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唐万新”便可查阅到百余份司法文书。
2022年11月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东高院”)的一则悬赏执行公告,让德龙集团前老板唐万新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作为德隆集团控制人,唐万新是21世纪初中国资本市场的巨头,曾在上市公司收购兼并中“掀起波澜”,2004年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2012年起,出狱后的唐万新复工,并召集德隆集团原成员,组建“新德隆集团”。
如今情况不同了,唐万新,这个出生于重庆万州、发迹于新疆、取得香港居留权、德隆案后逃亡缅甸的传奇人物,似乎已经无人知晓。
《经济观察报》询问了重庆熟悉唐万新的人士,对方均表示已许久没有唐万新的消息。
悬赏2000万讨债
山东高院在11月1日发布的悬赏执行公告中称,在申请人青岛永辉兴业工程设备支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永辉公司”)与被告人唐万新执行一案中,被告人唐万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现提起悬赏执行申请。
执行标的为2亿元及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奖励比例为提供财产线索的线索人实际获得执行金额的10%。
也就是说,赏金最高可以达到2000万元。
山东高院还公布了唐万新的个人资料:唐万新,男,1964年4月3日出生,香港居民,曾用身份证号码651391863506331819,新疆人。
经济观察报查阅司法文件发现,唐万新曾利用香港身份逃避追诉多起债务,其中包括山东高院的悬赏。
2019年11月,在与青岛永辉的法律纠纷中,唐万新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称其虽然是香港居民,但在北京市朝阳区有明确的住所,与青岛永辉的诉讼应当移送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唐万新的诉讼被最高人民法院驳回。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由于本案被告之一唐万新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本案属于涉港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件。
2019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显示,一审法院在裁定书第一部分记载唐万新的住址为“现居住于北京市朝阳区”旧钢构信息,该住址即为2018年2月26日唐万新在《利息补偿协议》中载明的住址。一审法院在该住址无法联系到唐万新本人,相关回应程序也通过公告方式完成。因此,一审法院认定“本案无证据证明被告唐万新在内地有明确住所”并无不当。山东高院的管辖异议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最终,唐万新在山东高院的诉讼中败诉,至今未能偿还债务。
涉及多起法律纠纷
2012年唐万新出狱后重操旧业,曾通过定增入股现已退市的公司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斯太尔”)。后来,斯太尔遭到证监会调查,唐万新等人受到处罚。
2021年3月31日晚间,斯太尔发布公告称,因实际控制人财务造假、虚假披露等问题,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披露,斯太尔因实际控制人财务造假、虚假披露等问题受到处罚。
斯太尔在年报中宣称冯文杰为实际控制人,但经查,唐万新、张业光、唐万川三人通过主导斯太尔定增、与投资者约定利润分享、实际承担业绩报酬、派出管理团队等方式控制董事会和管理层,才是斯太尔的实际控制人。
证监会最终决定对唐万新、张业光、唐万川给予警告旧钢构信息,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经济观察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发现了更多案件细节,唐万新通过信托计划、与私募机构合作等方式,实现了控制斯太尔的目的。
在斯太尔公司与国通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国通信托”)合伙协议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9年9月2日)中,唐万新控制斯太尔的内幕被曝光:
斯太尔与国通信托合伙协议纠纷案中涉及的信托计划并非斯太尔所谓的“委托理财”,而是一种用于实现委托人目的的事务管理信托计划,即“信托通道”。事实上,本案涉案内容是斯太尔控股股东山东英达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达钢结构”)及其实际控制人唐万新、德龙集团操纵斯太尔、玉环德岳等相关主体,以信托计划为通道从上市公司斯太尔套取资金,经过一轮流通后再以业绩补偿的方式支付给斯太尔,从而“正式完成”英达钢结构对斯太尔的“业绩补偿承诺”。
最终斯太尔败诉,与国同信托签订的《信托合同》被终止,与国同信托及某私募机构签订的投资顾问协议亦被终止,该案涉及信托本金及相应收益1.3亿元。
斯太尔退市、证监会处罚,让出狱后的唐万新备受资本市场关注:躲在幕后、安排傀儡操控上市公司、输掉巨额借款纠纷……
如果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唐万新”,你会得到上百份司法文书。
除与国通信托的纠纷外,唐万新还与中航信托、浙江北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梧桐翔宇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存在借款纠纷,涉案金额大多在亿元以上,其中,唐万新与浙江北泽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纠纷案标的高达5.66亿元。
2019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民终1525号判决书显示,在与中航信托一亿元借款纠纷案中,唐万新故伎重演,以香港居民身份提起上诉,称一审法院明知唐万新是香港居民,只办理邮政送达又直接办理公告送达,程序违法,且邮政送达地址错误,该地址为唐万新内地居民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但唐万新成为香港居民后,内地居民身份证已被注销,一审法院并未查明唐万新实际住址,程序违法。唐万新主张该合同无效,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最终唐万新败诉,被判承担1亿元借款的还款义务。
现在,唐万新的债权人面临一个棘手的问题:唐万新在哪?唐万新的财产又在哪?